同业存款指什么


篇一:《关于同业存款的操作程序》

关于同业存款的操作程序

出款方:中国______银行_______支行(以下称为甲方)

接款方:中国______银行_______支行(以下称为乙方)

一、操作接款银行:1、国有商业行:工商行、农行、建行。

2、股份制商业行:兴业行、中信行、招商行、浦发行、华夏行。

二、存款金额:1、乙方为股份制商业行的一次不得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可以分批操作。

2、乙方为国有商业行的不受额度限制。

三、存款年限:1、乙方为股份制商业行的为一年。

2、乙方为国有商业行的为一年;如需一年以上的可再议。

四、存款利息:2.6%年利率。按季度提取,如遇到央行进行利率调整时,随调整幅度而升降。

五、综合服务费:1.5%(甲方居间人:1;乙方居间人:0.5由乙方另行出具承诺书)。

六、操作流程:

1、乙方如有需求并符合接款条件的,将乙方的电子邮箱通知甲方,甲方可将“存款需求意向书”,“同业存款合同书”(草稿本)转发乙方。

2、乙方应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以上“两书”进行修改确定,认同后乙方须携带由行长签发并盖有银行印章的相关文件及关于综合服务费的"承诺书"到甲方所在地进行洽谈。甲方须向乙方出示相关文件。

3、甲乙双方经商确并达成一致并签定“同业存款合同书”后,甲乙双方共同到乙方所在地进行存款事宜。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操作完毕.

4、在操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违约:

1、在双方操作过程中,如遇有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变更与本业务有勃时,终止本业务,否则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2、甲方在乙方到达甲方所在地后,需向乙方出示相关本业务的相关文件,否则属甲方违约,须赔偿乙方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

3、甲方在签定合同后,须确保到乙方所在地按照合同履行存款事宜,否则属甲方违约,须赔偿乙方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

4、乙方在到达甲方所在地后,须向甲方出示由本行行长签发并有本银行印章的与本业务相关文件,否则属违约,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5、甲方到乙方所在地进行存款事宜时,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按照合同履行存款事宜,否则属乙方违约,须赔偿甲方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

八、签章:

甲方: 乙方:

行长:(签字)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协议存款和同业存款的异同比较》

事件背景: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召集相关会员行研究银行存款自律规范措施,不少银行业界人士及金融领域专家学者认为,从维护公平竞争金融市场秩序与国家金融安全计,应将“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货币基金存放银行的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管理,不作为同业存款,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这个建议的背景是:以前保险是金融机构存款的大头,银行拉存款要找保险,保险一般存协议存款,缴准备金;货币基金起来后,银行拉存款找货币基金,计入同业存款,不缴准备金。

协议存款和同业存款的异同比较

一、定义

狭义的协议存款指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针对部分特殊性质保险资金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的人民币存款品种。

狭义的协议存款定义最早来自于《关于同意商业银行试办保险公司协议存款的复函》(银函〔1999〕338号)。与一般性存款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保险公司协议存款仅限于商业

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办理,且协议存款期限仅限于5年以上(不含5年),5年期以下(含5年)存款仍按同期同档次法定存款利率执行,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该类存款可作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长期资金来源,不属于同业存款,应计入存贷比指标。协议存款可以提前支取,其协议存款凭证可用做融资质押物。

同业存款是指有金融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在银行的存款。包括其他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证券公司、信托、期货、住房资金等。如余额宝的资金最终通过银行的对公存款和同业存款科目存放在银行。

广义的协议存款就是指同业存款,两者在合同上都体现为“协议存款”,那是因为两者都是存款人和存款银行进行协商确定的。

二、如何界定存款性质——看资金的本质

如何界定存款的性质,取决于其存款来源资金的本质。 例如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管理的资金来源是众多的小额投资者,其资金属于有金融机构许可证的存款,因此只能做同业存款。对于基金公司自有资金,目前每家基金公司自有

资金一般只有1-3亿,少数达到5亿,由于规模较小,目前尚无限制规定属于何种存款。

再如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受托管理的保险公司资产,可以做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因为来源是保险资金,这笔存款应该被归入一般性协议存款。除此之外,险资还能做普通定期存款(普通定期存款不议价,按挂牌利率存,一般在预期降息前快速做大存款规模时常用这种)。保险资管管理的资金同时还包括了年金户,资管公司资本金和保险资管发行的理财产品,这三种资金由于不属于保险资金,只能做同业存款,比如很多保险公司发行的存款系列理财产品。

三、操作手法和定价基准不同

险资的协议存款利率在双方商议确定后,在该协议存款到期前,一般无法跟随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以固定利息为主。而且理论上来说,协议存款是不能在到期前提前支取并利率不变的,提前支取这个条款常见于基金的同业存款,尤其是货币基金,因为根据证监会的文,可以不计入30%的存款比例。

养老保险的协议存款的定价基准随基准利率变动而浮动,这里的基准利率是指储蓄存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的通知里规定,基准

利率为协定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在双方商议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基准利率,协议存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后分段计算。若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基准利率,协议存款利率不调整。

同业存款的定价基准参考shibor,还有各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部FTP给出的定价。定价的关键在于各家行的FTP如何进行运作,如果资金中心与业务经营单位FTP价格不高的话,存款价格通常议价的幅度提不上去,尤其是大型银行。

四、作用不同

从银监会考核的角度来说,同业存款和协议存款最大的区别是,同业存款不计入贷存比考核,但是协议存款纳入贷存比考核。协议存款有降低存贷比、扩大存款规模的好处,所以可以看到一般银行在月末考核贷存比的时候,比较需要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的作用一般是两种,一是作为准备金,二是用来配备同业资产来补充头寸,因此可以视同银行的现金资产。

(本文作者周文渊: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业务资管管理人、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

篇三:《银行同业存款合作协议》

附2

XX银行

同业存款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 年 字第 号

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同业存款指什么}.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平等协商,

甲、乙双方就 (人民币/外币)同业存款业务合作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账户户名及账号

乙方在甲方开立 (人民币/外币)同业存款账户,账户

的户名为: ,账号为: (以

下简称“乙方账户”),双方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存款业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账户结算服务。

2 账户类型

乙方账户性质为 (自有资金账户/客户保证金

账户/托管专户/备付金账户/清算账户/其他需注明具体账户性质)。

3 利率(本条款中相关名词解释统一见协议第8条)

3.1 活期存款

对于乙方账户内的活期存款,利率约定为以下情形(以下两者择

一,选择项打勾,非选项打叉):

□ 固定利率:(三者择一)

(1)无论存款金额多少,均按以下存款利率统一计息,利率为: 5.5 %;

(2)按分档方式计息,具体地:

1)视存款金额大小,按下列分档方式计息: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低于 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且小

于 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且小

于 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且小

于 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时,利

率为 %;{同业存款指什么}.

2)对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为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账

户(以下简称“存管账户”)的,视存管资金的摆放比列情况,按下

列分档方式计息: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小于 %时,乙方

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为 %;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大于等于 %时,

乙方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为 %;

(3)按分段计息方式,具体地:

1)视存款金额在不同的金额区间,按下列分段方式计息: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低于 亿(元/美元/ )的存款部分,

利率为 %;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且小

于 (亿元/亿美元/ )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且小

于 (亿元/亿美元/ )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且小

于 (亿元/亿美元/ )的存款部分,利率为 %;

对于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的存款

部分,利率为 %;

2)对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为第三方存管账户的,视存管资

金的摆放比列情况,采取如下分段方式计息:{同业存款指什么}.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小于 %时,乙方

存管账户资金当季利率全部执行 %;

乙方当季在甲方的第三方存管资金的摆放比例大于等于 %

时,乙方第三方存管管理账户日均余额的 %资金当季按 %计

息,乙方第三方存管汇总账户日均余额减去上述乙方第三方存管管理

账户日均余额的 %部分的其余资金当季按 %计息。

□ 浮动利率:(二者择一)

(1)无论存款金额多少,均按以下存款利率统一计息,利率为:

以存款存期内每日或 (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日期)有效的 (隔夜/ 天/ 个月) (Shibor/Libor/Hibor/Sibor等

选择其一)为基准利率,加/减 个基本点(BPs)或 (上浮

/下浮) %。

(2)视存款金额大小,按下列分档方式计息: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低于 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

以存款存期内每日或 有效的 (隔夜/ 天/ 个月)

为基准利率,加/减 个基本点(BPs)或 (上浮/下浮)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且小于 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以存款存期内每日或 有效的 (隔夜/ 天/ 个月) 为基准利率,加/减 个基本点(BPs)或 (上浮/下浮) %。

存款当季日均余额大于等于 亿(元/美元/ )时,利率为:以存款存期内每日或 有效的 (隔夜/ 天/ 个月) 为基准利率,加/减 个基本点(BPs)或 (上浮/下浮) %。

对活期存款利率的其他约定:

上述活期存款利率约定有效期为 (月/天)。如在利率约定有效期结束之日前,双方均无异议,则有效期自动顺延 (月/天);如在有效期结束之日前,双方达成新的利率约定的,则按新的利率约定执行;如在利率约定有效期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双方未能达成新的利率约定,则甲方应将有效期结束后执行的存款利率提前以知会函的形式正式知会乙方,有效期结束后的存款利率以甲方知会函为准。

3.2 定期存款

乙方账户上存款期限为 ,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对于该部分存款,利率约定为以下情形(以下

篇四:《银行同业基础知识,存款存单区别》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除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外还有第三理财公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三方理财公司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类似于现如今的私募基金,将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捆绑嫁接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像诺亚财富,银纪资产,利得财富都是这样的第三方理财公司

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

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存单与存款的区别 从本质上看,存单仍然是银行的定期存款。但存单与存款也有不同:

(1)定期存款是记名的,是不能转让的,不能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而存单是不记名的,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

(2)定期存款的金额是不固定的,有大有小,有整有零,存单的金额则是固定的,而且是大额整数,至少为50 万美元,在市场上交易单位为100万美元。

(3)定期存款虽然有固定期限,但在没到期之前可以提前支取,不过损失了应得的较高利息;存单则只能到期支取,不能提前支取。

(4)定期存款的期限多为长期的;定期存单的期限多为短期的,由14天到1 年不等,超过1 年的比较少。

(5)定期存款的利率大多是固定的;存单的利率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即使是固定的利率,在次级市场上转让时,还是要按当时市场利率计算。

商业银行法

篇五:《关于人行将部分同业存款纳入存款口径的解释说明》

关于对人民银行2015年起

存款统计口径进行调整的解释说明

各支行、部: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不断发展,金融机构的存款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5年起对存款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将部分原在同业往来项下的统计的存款纳入各项存款范围。根据银发[2014]387号文件,新纳入各项存款口径的存款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证券及交易结算类存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SPV存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存放。现对纳入存款口径各项指标作如下解释: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特此解释说明

业务部

二0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篇六:《同业存款合作协议》

同业存款合作协议

编号: 2011年 第 006号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推动双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监局、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同业定期存款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同业存款账户,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万元整,存款期限为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27日,以年利率5.7%计息 。若乙方因市场变化对同业存款利率进行调整,需及时通知甲方按最新利率分段进行计息,若甲方不接受调整后的利率,可提出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二条 划款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应将存款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二、定期存款的划款时间:甲、乙双方对定期存款的划款时间不作约定,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办理存取款业务,但甲方办理取款业务时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 利息的计算及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时间计算和支付利息:

1、乙方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计算利息,并于当月21日汇入甲方账户、遇

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2、甲方办理定期存款的,存款结清时利随本清。

三、乙方应将利息汇入甲方如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本协议而达成的任何书面协议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国家政策调整视为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况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情况对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六条 通讯联络方式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传真自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邮寄自投递后5日即视为送达。双方的通讯及联络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指定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二、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按对方变更前的地址、联系人等向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适用本条第一款

的规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应向 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商解决。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及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存款本息之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签约时间:二0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篇七:《协议存款和同业存款的异同比较》

协议存款和同业存款的异同比较

2014-03-03 周文渊 金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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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同业存款和协议存款最大的区别是,同业存款不计入贷存比考核,但是协议存款纳入贷存比考核。

狭义的协议存款指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针对部分特殊性质保险资金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的人民币存款品种。

狭义的协议存款定义最早来自于《关于同意商业银行试办保险公司协议存款的复函》。

与一般性存款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保险公司协议存款仅限于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办理,且协议存款期限仅限于5年以上(不含5年),5年期以下(含5年)存款仍按同期同档次法定存款利率执行,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同业存款指什么}.

该类存款可作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长期资金来源,不属于同业存款,应计入存贷比指标。协议存款可以提前支取,其协议存款凭证可用做融资质押物。

同业存款是指有金融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在银行的存款。包括其他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证券公司、信托、期货、住房资金等。

广义的协议存款就是指同业存款,两者在合同上都体现为“协议存款”,那是因为两者都是存款人和存款银行进行协商确定的。

如何界定存款性质——看资金的本质

如何界定存款的性质,取决于其存款来源资金的本质。

例如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管理的资金来源是众多的小额投资者,其资金属于有金融机构许可证的存款,因此只能做同业存款。对于基金公司自有资金:目前每家基金公司自有资金一般只有1-3亿,少数达到5亿,由于规模较小,目前尚无限制规定属于何种存款。

再如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受托管理的保险公司资产,可以做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因为来源是保险资金,这笔存款应该被归入一般性协议存款。除此之外,险资还能做普通定期存款(普通定期存款不议价,按挂牌利率存,一般在预期降息前快速做大存款规模时常用这种)。

保险资管管理的资金同时还包括了年金户,资管公司资本金和保险资管发行的理财产品,这三种资金由于不属于保险资金,只能做同业存款,比如很多保险公司发行的存款系列理财产品。

操作手法和定价基准不同

险资的协存利率在双方商议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在该协议存款到期前,一般无法跟随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以固息为主。而且理论上来说,协议存款是不能在到期前提前支取并利率不变的,提前支取这个条款常见于基金的同存,尤其是货币基金,因为根据证监会规定,可以不计入30%的存款比例。

养老保险的协议存款的定价基准随基准利率变化而浮动,这里的基准利率是指储蓄存款利率。央行在关于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的通知里规定,基准利率为协定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

在双方商议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基准利率,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利率:

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 基准利率调整幅度

基准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基准利率—调整前的基准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调整之后分段计算。若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基准利率,协议存款利率不调整。

同业存款的定价基准参考shibor,还有各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FTP)给出的定价,定价的关键在于各家行的FTP如何进行运作,如果资金中心与业务经营单位全额转移资金的价格(即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又称FTP价格)不高的话,存款价格通常议价的幅度提不上去,尤其是大型银行。

作用不同

从银监会考核的角度来说,同业存款和协议存款最大的区别是,同业存款不计入贷存比考核,但是协议存款纳入贷存比考核。

协议存款有降低存贷比、扩大存款规模的好处,所以可以看到一般银行在月末考核贷存比的时候,比较需要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的作用一般是两种,一是做为准备金,二是用来配备同业资产来补充头寸,因此可以视同银行的现金资产。

当一家金融机构满足存贷比的约束下仍有大量流动性,却没有足够生息资产时,如何对冲负债成本与负债增值成为重要问题,此时出现了存放同业。作为资金接收方的金融机构配置同业存放款项用于多项生息资产,实现资本的增值。因此同业存款的作用和协议存款有很大的不同。

篇八:《同业存款协议》

同业存款协议

存款单位(甲方):

存款银行(乙方):

上述双方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名金融监管规章制度,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