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试行)
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二、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及作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篇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事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3、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隐患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负责人。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
3、本公司安全隐患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4、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本公司的生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各部门的生产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部门、车间(工段、班组)两级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部门、车间(工段、班组)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本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7、因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不及时、不彻底,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追究领导的责任。
(二)隐患排查制度。
1、隐患不除,事故未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针对事故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2、要充分认识事故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单位正职、主管安全的副职、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职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治,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3、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实行确认制。每月各单位填写《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汇总单》,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并由责任单位正职签字确认。
4、隐患排查和整治按属地原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的分级确立整治期限、责任人,整治措施、验证人。责任人必须要对整治的项目负责,因整治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日常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以《不符合纠正和预防通知单》形式下发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安全处,由安全管理部门下发《不符合纠正和预防通知单》。
6、事故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技术改进时,责任单位可提出书
面报告由安全处汇集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方案,责任部门执行。
7、对因为整治工程投资较大、整治工程较复杂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完毕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向安全处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整改期限。
8、要加强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档案,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事隐患排查}.
(三)隐患报告制度。
1、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报告内容:
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见附件)。
3、报告程序: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工段(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对物质技术条件和其它客观因素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公司各种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并存档,上报公司。
(5)必要时,由安全管理部门上报县(市、区)安监部门备案。
(四)治理实施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内容包括: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隐患的治理方案
1、方法和措施
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2、经费和物资
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3、人员需求
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4、治理时限
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5、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验收注销制度。
1、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安全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安全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2、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向隐患单位发出书面确认书,并抄送
同级部门对该隐患进行注销。
3、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隐患单位重新制定方案进行治理。
(六)挂牌督办制度。
1、实行部门、车间、工段三级挂牌督办制度,一般事故隐患要求七日内整治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要求立即启动整治。
2、安全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公司、部门(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向员工公告,并定期向员工发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原则上,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公告一次,车间、工段每月公告一次。
3、各部门(单位)要按期、如实填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汇总单》,未按期上报安全处,扣安全绩效考核5分。
4、 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完毕,经安全管理部门验证符合生产安全要求,上报公司领导,并给予适当奖励。
5、由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或经举报的事故隐患,而单位未及时发现或整治的,扣责任单位200-2000元/项。
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治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和规定完成整治、又无防范措施的隐患项目,每项处200元以上罚款,扣安全考核绩效5分,并再次责令整治,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并对责任单位正职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七)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2、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汇总单》
篇三:《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四:《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
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事隐患排查}.
XXXX年度
XXXXXXXX有限公司
篇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1》
附件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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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省安委办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通用标准,鉴于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广泛,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程多,本《指南》只能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时的参考。
— 2 —{事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事隐患排查}.{事隐患排查}.
目 录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通用)„„„„„„„„4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9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13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排土场)………….17 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尾矿库)„„„„19
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23
(石油天然气企业)
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2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34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36 (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
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40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职业病防治)„„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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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指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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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 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 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
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
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
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
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
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
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