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的法律故事


篇一:《校园法律故事》

校园法律故事

永义乡司法所 张 波 2013年12月12日

同学们,大家好!

按照上级的要求,中小学都要开展法制教育,学校要把各门功课的教学渗透进法制教育内容,这方面的工作,你们学校做得非常的好,就在昨天,上级来检查你们学校的工作时,给(ji)予了很高的评价,我在陪同领导检查时,也亲自看到了四(2)班同学的在今年四月份由乡司法所、派出所组织开展的《法制、禁毒、反邪教教育》讲座活动时写的心得体会作文,证明,同学们对法律都有了一些了解和认识。今天,我们司法所将再次开展法制教育,因为你们既有小学生、也有中学生,为了符合所有同学的兴趣,这次,我准备采用讲法律故事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一些可能发生在你们身边的基本的法律知识,希望你们没有这些违法行为更好,即使有也要对照这些故事有错就改,不要知错不改,最终后悔的是你们啊!

第一个是上网吧犯法的故事。16岁的小兴,才刚读九年级,自打接触网络游戏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

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第二个是抢钱犯法的故事

年仅15岁的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里的副班长,但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也是普通农民,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中途退学的一个小混混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那个混混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第三个是绑架犯法的故事

父母到广东打工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201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东去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开爸爸

妈妈临时的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爸爸妈妈工友的儿子、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他爸爸租房住附近的草地上,捆绑到了一棵大树上。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一个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

阿龙的行为犯了绑架勒索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法院从轻判处阿龙5年有期徒刑。

第四个是收保护费犯法的故事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第五个是毁树苗犯法的故事

在2009年的一天,某中学高一学生王某(未满18周岁)被公安人员依法逮捕了,这一消息在这所学校炸开锅啦,为什么啦?原来是王某被逮捕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叔叔和他父亲长期不和,前一段时间两家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亲由于年龄大了一点,被他叔叔打破了头,花去了20多元医药费,后来他父亲向他叔叔要医药费,遭到他叔叔的拒绝。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学回家,听到这件事真是气急败坏,当天夜里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刚种9个月的果树苗全部砍掉,而这些树苗买来时总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赔偿算了,为什么要逮捕呀?其实这是王某太无

知啦,根据法律规定 “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树苗全部砍掉,情节已属于“数量较大”,后来由于王某未满18周岁,本人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当地人民法院在对他刑事拘留30天后,决定让他的父母赔偿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后免于起诉,但这件事对王某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呢。

下面再讲两个发生在大人身上犯法的故事,虽然与你们没有大的关系,但对你的爸爸妈妈和其他家中的大人确实很有用的,因此我把这个作为作业布置给你们,希望你们回家把这两个法律故事讲给爸爸妈妈和其他家中大人听,帮助他们遵守法律。

第一个故事:学生上课出意外 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

篇二:《身边的法律故事》

身边的法律故事----驱逐不了的小摊

六(1)班 陈恺明

众所周知,父母和老师最关注的东西:一是我们的成绩,二是我们的作业,那三,便是学校门口的小摊!问三岁的儿童都知道,学校门口小摊卖的东西是最脏的,学校的老师和校长也说过,不能去门口小摊买东西吃,不卫生吃了会生病,非常不文明。而对付学校门口小摊的主力,便是城管啦。{校园里的法律故事}.

有一次我在学校门口等其他班认识的同学一起回家,我看到两个穿着警服,肩上有警徽,上面写着城管的两个人,从街口走过,虽然离小贩们很远,只能看到两个模糊的蓝色身影,小贩们便立刻停止营业,收拾好东西,骑上电瓶车带着“证据”生死时速般的跑了。不过有家老板没跑,可能因为他是残疾人吧。我预料到有热闹看了,便想跑过去看看,但我也是比较谨慎的人,我想起妈妈经常对我说的话,要远离危险,不要去凑热闹。可还是抵御不住好奇的心理站在对面马路看着。只见那两位城管走近那个小摊,据我猜测,应该是在问摊主营业的东西,那个摊主不说话。于是,城管便让旁边要买东西的学生和围观的同学都散开,一会儿功夫就只剩摊主和两个城管了,可是无论城管怎么问,怎么说,那个摊主就是不说话。我怀疑那个摊主是哑巴,不会说话。可城管没来前我清楚地听到了摊主叫卖的吆喝声了呀?因为摊主的不配合,两位城管的脸拉的老长,脸色越来越黑。我听见胖点的那个城管对高个子的城管说要不叫支援把摊主和东西都带回城管大队接受处理吧!听了这话摊主急了,怯怯地说了声“对不起”,“我因为腿脚不方便,找不到工作想自己出来摆摊赚点生活费,我准备找店铺做正规的餐饮店了,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这次吧,这是我第一次出来摆摊,我以后不会再犯了,我一定会找个店铺按照餐饮条例的各项规定,正正规规的做生意的。”听了摊主的解释,城管说那你既然意识到这是错误,态度也诚恳我就相信你一次,下不为例。

我们身边虽然有很多人不文明,不遵章守纪。但我们应该人人自觉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让我们的母亲祖国——中国更加文明,更加美好,更加有序。

“法”时刻记心间

六(1)班 范馨瑶

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会发生一些法律小故事,比如:小偷在大庭广众下偷钱包、强盗去金店打劫、飞车抢夺„„在我身边,就曾发生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街上热闹非凡,人群嘻嘻嚷嚷,叫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混成一片。人们忙着逛街、购买食物、看金银首饰„„就在这样的场所,经常会有一些小偷会借此机会来干一些不法之事。瞧,不远处一位大妈正在逛街,她看到了一些稀奇的物品,就凑了上去,然而,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精挑细选物品的时候,有人已经盯上了她,正在打她钱包的主意。一个小偷鬼鬼祟祟,紧跟大妈身后,只见,他用那娴熟的动作,一只手伸进了大妈包里,大妈却丝毫不知,一眨眼,钱包已经成为他的囊中之物。正当他准备溜之大吉,被大妈旁边的小伙子看到了,小伙子立即冲过去,小偷也拔腿就跑。说时迟,那时快,这个小伙子真是身手不凡,三两下就把小偷抓住了,说到:“看你还往哪里跑?” 闻声,旁边立马围了许多群众。小偷见状,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刀威胁人们:“你们再过来,我就„„”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小偷见自己无法脱身,只好放下手中的凶器,认了错,并把钱包还给了大妈。可有一部分围观的群众觉得这样不解恨,他们冲上前去,你一拳,我一脚,把小偷揍了一顿,疼的小偷直嚷嚷“不要再打啦,我再也不偷啦„„”这时,一个大叔从人群中走了出来,阻止这几个人殴打小偷,可那几个人不服,问道:“为什么不打,小偷一天到晚竞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我们家就曾被偷过,凭什么不让我们出出这口怨气!”大叔说:“虽然小偷偷东西不对,但我们动手也是不对的。小偷偷东西犯法,可我们殴打小偷也是违法的。万一小偷被打伤了,我们不仅要付医药费,还要负法律责任。所以呀,我们应该把小偷交给警察局,让法律来制裁。”听了这一席话,那些人停止了对小偷的不正当行为。大叔报了警,过了几分钟,警车来了,小偷被警察带走了„„

一个人如果不了解法律知识是多么可怕呀!我们应该知法守法,多了解一些关于法律的知识,这样会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遇到类似情况,就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只要人人都能遵纪守法,相信我们的社会会进步,我们的国家会更加繁荣富强!

不要把法律当儿戏{校园里的法律故事}.

六(1)班 刘妍孜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在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听说过一件事,有一个叫小颖的女孩跟父母来到了南京,她从此就在这儿读书了,生活了。小颖在读初二时认识了许多初三的女同学和一些不务正业的男同学。小颖渐渐地融入了她们也开始变得经常旷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向别人借,不借地话就像其他年级的女生索要保护费。虽说刚开始没事,但是可怕的事还是发生。

在那一些的某一天里,他们准备来一次“飞车抢劫”,一位男同学去租了2辆摩托车,一辆早上用,一辆下午用,在短短的天内,他们总共抢劫了6次,6次一共抢劫了20几万,不一会儿,愤怒的受害者终于打电话到了警察局,其余6人吓得带着钱逃跑了。

过了2天后,警察终于从河南、四川、合肥等地区抓到了那6个人。统统被判了九年零2个月,当时记者采访小颖时,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流下了懊悔的眼泪……

由此碰瓷‘小’事

六(1)班 张继元 我们生活的学校那么美丽而且井然有序,那是因为学校有校规班规,我们师生都能很好的遵守和爱护;我们生活的社会,如此和谐,那是因为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高素质的人们都能严格的和维护。

离我们生活上最近的法律故事就是交通法了。记得一天上学的时候,在路上发生一件关于交通法的事件——碰瓷事件,一辆自行车缓缓醒来,一位老爷爷站在斑马线中间,迟迟不可行走,当那辆自行车接近时,老爷爷突然冲到那辆自行车前,“扑通”一下坐在自行车前,单手扶着腰呻吟道:“哎呦,我的老腰哪!”那位骑自行车的青年看着自行车前呻吟的老爷爷,脸瞬间刷白了,连忙下了自行车,准备扶老爷爷,青年的手刚伸向老爷爷时,就被老爷爷重重的甩开了手,从裤袋里拿出一部老人机,按了几个电话键拨去,几分钟后,老爷爷的家属到了,警察也随后而来,按照法侓,青年需赔偿几千元,青年忙解释他没有撞到老爷爷,警察问围观的群众们,没有一个人帮青年解围,我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我准备叫时,远处学校预备铃响了,没办法,只能先去上学了......

交通中的——碰瓷事件往往都是很有危害性的,很多这样的事也是很难解释清楚的可见,牢记法律是多么重要啊!{校园里的法律故事}.{校园里的法律故事}.

不要把法律抛在脑后

六(1)班 吴纪衡

论起法律来,总有人认为离自己很遥远,又感觉庄重、崇高。你也有可能联想到警察、律师、法官、法庭、监狱以及成本成本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那么什么是法律呢?法律到底离我们有多么遥远?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我国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我国公民都有普遍约束力。因此,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约束着每个人,否则社会没了秩序乱了套,我们也无法正常学习和工作了。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村里开会,会后村里群众很热情要留我们吃完饭走。爸爸不好意思拒绝群众的热情,也就留了下来,农村吃饭自然难免要喝点酒才能表达情谊。饭后,爸爸很自然的拔出车钥匙准备开车回家。这时,我想起了交通法规定“酒后开车是违法行为”,就劝爸爸说:“爸爸,你刚才喝酒了,不能再开车了”。爸爸转过头来看着我很欣慰的说:“是啊,你刚才不提醒我可就要犯法了”。爸爸把车钥匙放回去,于是我们打的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看见几辆车发生追尾,零件散落一地,原因是一辆小汽车司机喝了酒,车速过快撞上前面一辆货车,后面车辆刹车不及发生连环追尾事故。

血的教训时有发生,但是总有人把法律抛在脑后,才会有这些害

篇三:《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的邻居小颖因为父母在南京工作,初中的时候跟父母去了南京,她从此就在那儿读书,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时候认识了许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经常和小颖一起出去玩,小颖也结识了另外一些不务正业的男生,小颖开始与这些人一起鬼混了。这些不务正业的家伙们经常不上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问别的同学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学的学生要保护费来去上网。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满身罪恶的人了!在那段时间里,由于爸妈工作太忙,也没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别人的误导,变成这样肮脏的人了。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四个月了,终于还是出事了。

在那个闷热的下午,小颖和三个男孩,两个女孩在一起计划着“飞车抢劫”。第二天,三个男孩租了两辆摩托车,上午用其中一辆,下午用另外一辆。在一天时间里,他们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总共抢劫了6次,数额高达二十万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报了案,警方调查了好几天,还是杳无音讯。在这几天里,他们6人带钱已经潜逃了。过了两个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这几个人抓获归案了。他们已经把犯案事实交代过了。法庭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几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两个月。记者采访小颖时,小颖的话中全部是懊悔当初的行为,她向记者保证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法律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中小学生要知法,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们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因他们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离的,没有法律就没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喔!

篇四:《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

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校园里的法律故事}.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

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四{校园里的法律故事}.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篇五:《法律故事演讲稿》

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篇六:《发生在校园里的故事》

发生在校园里的故事

就像是平静的海面上引爆了一颗水雷,一声凄厉的叫声,打破了全校午间的欢乐气氛。

这仅仅只是何早冉给韩应晖的一个玩笑,却引发了一次流血事件。

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吃完了的同学在操场上玩,没吃完的同学依旧在教室里,韩应晖下楼到食堂盛饭时,何早冉用手把他往楼下一推,结果他头上肿了几个包,还导致右手粉碎性骨折,班主任来后,把何早冉训斥了一顿,急切地询问韩应晖的状况。

“一位同学受伤了,手上流了好多血。”一旁的同学议论纷纷。

“那个是二班的何早冉呀?”

“是呀!唉,又出事了!”

“那个小胖子伤得挺严重的,赶紧送医院吧!” ……

于是老师打电话去叫人把他带到医院去,同学们都很关心他,韩应晖一开始放声大哭,得到了同学们的关心,只是小声抽泣了……

之后是怎么去医院,去了医院如何,我不太清楚了,因为上课铃响了。

一个多月后,虽然韩应晖回来了,但是并没有完全好,因为手上还有一个钢板,暑假时还要再动一次手术,把钢板取出来,而何早冉因为赔了很多钱,到现在依旧没来上学。

这次流血事件足以给我们一个血的教训,不能疯,要注意安全,虽然流血事件很少发生,还是要处处防范,因为万一哪一天,这种事降临到你头上或因你而发生时,你才意识到他的严重,那时,已经晚了。 这就是发生在我们学校的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

发生在身边的故事

运动会结束了,我和她离开学校后,挤上了一辆公交车。

一上午都过去了,太阳仍旧不依不饶地烘烤着大地。天气热得简直不让人活。攥紧拳头,甚至能从指缝间看到汗水。

我和她面对面站着,都准备买票。我一边注视着投币箱,以便费力地在包里摸索着钱包。好不容易z找出一张纸币,摊开一看,我呆住了。是一张五十的,怎么办?人家没法找钱啊。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她也发出一声惊呼,说是公车卡不见了。

两人都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 这可怎么办,车已经开了,我们不可能下车,却又没法买票……

额头上痒痒的,我伸手拭去了汗水,无助地四下张望着,想从几十个素不相识的人中找到一点点希望……可最终,还是一脸歉意地看着司机大叔……

这时,我们身旁的几个乘客投来了怀疑与不满的目光。我心里有些害怕,和她交换了一下眼神,便不约而同地来到司机身旁。

出乎我的意料,大叔先开了口:“我在一旁都听到啦,唉,算了吧,你们就别买票了吧。”我和她诧异地对视了一下,看到大叔有些无奈的表情,我连忙说:“大叔,我真的没有零钱,她的卡也突然丢了,真的不好意思,下次再乘车,我们一定会付双倍价钱。”大叔听了我的话,摆摆手说:“没事没事,我

理解,你们都是学生吧,这种情况难免的!”他说着,还会意地笑了笑。我和她看着后视镜里那张布满皱纹的笑脸,心里总算舒坦了一些。

一路上,仿佛不像刚才那么热了,感觉清清爽爽的。并不是在为自己白坐一次车而感到侥幸,而是在为自己几分钟之前的经历而感到欣喜。

人与人之间需要宽容,就像大叔那句再平凡不过的“这种情况难免”。

发生在身边的故事也是值得一忆的,它同样激励着我们去用真心面对发生在身边的点点滴滴。

发生在学校门口的故事

前几天在校门口发生了一件事。那天中午放学以

我忽然一抬头,看到对面聚了一堆人,我面前也友:“怎么了呢,打群架也不用这么多人吧?”朋友说:

“我也不知道啊,怎么人越来越多。”我使劲看使劲看,终于看到路上有一辆类似城管之类的车,不过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干什么的车。车外好像有三个人,一个人“哎你看车里面有个人。”我往车里看,看到另外两个人在拼命把车里那个人往车里弄,拿摄像机那个一边摄像一边也把那个人往车里按,车里那个人则在拼命挣扎着要出来。

“…………”我问朋友。朋友看了一会儿说:“怎么可能啊,你看清楚点。”我使劲看使劲看,终于看出来是个卖水果所以不知道是苹果还是桃子。周围安静极了,不少人在指指点点,都等着看好戏,没有人离开。那个卖水管又想把她弄到车里边,可那个卖水果的直接把筐放“不啊!”朋友也附和着说城管的坏话。过了一段时间,

篇七:《法律故事(学生》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前不久,河南郑州的一位市民将该市移动公司告上法庭;上一月的流量超额要扣费,用不完下一个月也不能继续用——移动公司涉嫌强制消费,签订“霸王合同”。

大多人早以习以为常的一件小事,于这位先生却是关系自身权利的大事,是这位先生太过钻牛角尖,还是我们的法律意识不够呢?

法律是国家赋予公民捍卫自身权利,维护个人利益的一项武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既是为了促进一个国家的有序发展,也是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性,但当今时代,许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让人堪忧。

同学甲就读于某一高级中学,平时活泼开朗、乐观大方,在同学们眼里一向都是阳光的大男孩,然而一次到超市的经历让他变得非常沉默,同学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到超市购买生活用品,两个人说说笑笑,然而在他们买完东西准备走出超市时,却被门口保安拦住,认为他们有盗窃超市物品的嫌疑,在他们都还没反应过来时,超市保安便当着许多围观群众的面搜他们的身,旁边的人都指指点点,两位同学却只是羞愧得面红耳赤,没有对保安的行为进行反抗——自此以后,同学甲不再活泼开朗,变得寡言少语,十分自卑,渐渐地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日渐颓废,最终不得不降级学习。

我不禁为甲同学感到可惜,然而又不得不指出他的错误,当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保安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人身权和隐私权,名誉权等,如果他及时报警,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任由保安搜身,我想,他一定不会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相反,他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行为会得到大家的称赞和表扬。

校内外都有黑网吧举报电话,一旦发现黑网吧可随时举报;学校有远离毒品的宣传栏,告诉我们毒品的危害;定期进行法制宣传,在学校进行法律教育活动„„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得到了这个社会很多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所拥有的权利,然而,许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将法律的武器运用起来,许多同学面对老师补课行为却欣然接受,殊不知这早已违反了《教育法》,在寝室开机被盗,如果知道“认栽”,殊不知应当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既是为了自身利益的保障,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

篇八:《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昨天傍晚,我打开窗子,那即将离开的晚霞将它那最后的一点余辉洒在了我的桌子上。晚风一吹,又将我的记忆吹到了前天,前天的事情又再次“重播”在我的脑海里。

那是前天的一个下午,我没事出去散散步,可是,就在我路过一个营业性的小网吧时,只听见一阵阵喧闹声从里面传了出来。我不由自主地从窗外往里看,却被惊得目瞪口呆:在里面的一台电脑前,坐着两个人,在两个人的周围围满了人,看他们的概貌以及身材断定,他们大概都是三四年级的小学生。只见他们电脑上面显示的,全部都是一些战争类的游戏,这些学生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里面不停地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坐在电脑前的同学紧皱眉头,咬紧牙关,两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显示器,周围的同学们朝着这两位同学不停地喊:“加油啊,千万不能输啊,输了的话我宰了你„„他们声音很大,口齿污浊,开口就是脏话,并且唾沫四溅,有时还会拼命地敲打桌子„„一但这个同学赢了,他们就会大声地边笑边说:“哈哈,算你小子还有点本事„„”不时,他们还会拍案叫绝;可要是输了,就会三拳两脚打他两下,然后自己坐那儿来玩„„ 面对他们,我想去劝,但也自知已经入迷成这样了,劝又有何用?

唉„又是一群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正在沿着犯罪的道路不断前行。晚风,你来到这里,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而哭泣;你来到这儿,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而感到惋惜,那么,我想,你来到这儿,是否也能将这类的事情都随手带走,使它永远不再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