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规民约内容


篇一:《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村规民约》通用范文】《村规民约》通用范文。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村规民约》通用范文】文章《村规民约》通用范文出自/article/72179573.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from 本文来自学优高考网,全国最大的高考资源网 end#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篇二:《2016加曼台村村规民约》

昭苏镇加曼台村村规民约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响应政府号召。

2、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遵纪守法。

3、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赡养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和谐,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照顾孤寡老人,帮助五保户、困难户和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4、绿化、美化村庄环境人人有责。凡在我村(社区)居住且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丧失劳动能力除外),每人每年无报酬地履行植树3-5棵的义务。11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有组织地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村(居)民应对自己房前屋后的树木、花草进行浇水等管护,防止牛羊啃食。保护好各种花草树木。

5、坚决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责任制,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积雪、无杂草、无垃圾,户外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生活垃圾放入村指定线路上的垃圾箱,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劝阻和制止在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烟蒂、废纸等不良行为,严禁将垃圾、农药瓶和田埂草等倒入各大、小水渠。

7、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乱放建筑材料。自觉养路、护路,不得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不得在路肩坡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不得在村道、主道边搭建

违章建筑,对堆放的废土、乱石、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道路畅通。

8、学科学、学文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搞好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倡导婚育新风。

9、禁止偷盗、赌博、打架斗殴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健康民俗,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和社会秩序,保证村民的权利和利益。

10、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监督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11、参加社会稳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积极无偿参加“十户轮值”,无偿参加民兵训练,保家卫国维护当地的治安持续,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维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12、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文娱活动.

13、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八提八反,即①、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②、提倡尊老爱幼,反对虐待遗弃;③、提倡夫妻互爱,反对男尊女卑;④、提倡勤劳致富,反对游手好闲;⑤、提倡邻里互助,反对斤斤计较;⑥、提倡清洁卫生,反对污浊肮脏;⑦、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⑧、提倡爱国爱村,反对损公肥私。

昭苏镇加曼台村村民委员会

住加曼台村“访惠聚”工作组

2016年3月

篇三:《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村规民约》

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村规民约

引言

在我国广袤的乡村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共同商议制定的,并要求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其内容主要涉及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治安管理、村风民俗、邻里关系等各个方面。村规民约在我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即使在今 天仍然是治理乡村社会,规范村民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因素。 村规民约并不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相反村规民约的产生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古至今,村规民约作为历代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工具,经历了从萌芽到辉煌鼎盛期。村规民约作为我国历史上政治文明制度发展的重要成果,直到现在仍然对促进现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村规民约的起源

谈到村规民约的起源,我们就需要翻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厚重历史,从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去寻觅村规民约的身影。早在我国的封建社会时期,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同姓聚居地逐渐的发展为异姓杂居的各个不同村落。此时,家天下的家族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统治和生活的需要。而我们所探讨的村规民约就是在此时逐渐萌芽发迹的。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渐提高,异姓杂居混居的产生和范围的扩大,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也开始变得复杂化和多样化,简易的家族规范已经无法合理的协调各个异姓家族之间的纷争,在客观上则需要一种超越同姓规范的普遍的社会规范来协调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 根据相关的历史文献记载,里面有足够的信息使得人们相信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村规民约是出自范仲淹之手。因为根据《宋史•范仲淹传》中的历史记载,当时范仲淹当时曾经为羌人立过条约。该条约的内容涉及到了刑事、民事、军事等多个方面,而且该条约既非国家立法,又非经过民意商讨而出的民间法。但是该条约却受到羌人的普遍重视和尊重。因此现在学界多半认为,《宋史•范仲淹传》中记载的由范仲淹所立的条约从一定程度上说宣告了成文的村规民约的出现。

二、村规民约的发展

由于儒学、理学受到统治者的推崇和重视,明清时期的村规民约得到了很快地发展,达到了辉煌鼎盛。明末清初开始发迹的讲乡约运动之后,清朝中期村规民约的发展和适用范围越来越广,相比于以前,此时的村规民约也更为规范具体,涉及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到了清朝后期,村规民约已经可以当做某种制度规范使用,例如在坊间禁赌禁娼之类的,起到教导、制约两种作用。此时,村规民约不仅能够规范村民的行为,更能够促进中央到地方的农业、商业以及各行业的综合稳定发展。

根据历史的记载,在民国时期的初期阶段,最早在实践中实施地方自治方式的是军阀阎锡山。他的观点认为治国的根本在于治村,因为一村不治则无法治天下。而具体到治村的方式,他支持践行村自治制度。早在民国初年,军阀阎锡山就开始在山西进行了大范围的试点工作。阎锡山将村自治工作细化,制定了一系列的村规、禁约,并且在他明确的划定了村与

村之间的接线,并且建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保卫团等等的制度。阎锡山的做法使得乡村的秩序得到了规范,乡村的自治制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完善。学者梁漱溟也通过做出中国和外国社会结构的差异比较等理论分析,提出了“乡治”理论。当时的“乡治”理论为村规民约的进一步完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新中国的成立使我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始走向社会主义,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而此时传统村规民约逐渐丧失了在农村地区的作用。国家的权力深入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在这种情况下,村规民约已经开始被忽视,取而代之的是人民公社等社会组织。实行改革开放后,国家的权力开始收缩,村民恢复了“自由”之身,却导致了农村地区出现了“法律”的真空,治安、管理、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农村地区的发展陷入了混乱状态。为此,村民开始自发的探索创立,制定出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村规民约,而在其后被国家发现并得到认可和推广后,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一种手段始得到恢复和展。

在 1987 年期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这预示着我国的村民自治取得了较为规范的成效。这一时期的村规民约大都是自发制定出来的,其内容形式和传统的村规民约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也可以说的上是对传统村规民约的一种继承。

综上所述,村规民约是由北宋起源,后于明清时期得以推行和发展,至于明朝中后期时,村规民约制度得以成熟,发展至民国初期,该制度一度盛行。新中国成立后,村规民约曾一度消失殆尽,改革开放后才开始以一种新的理念出现。1987 年试行法的通过,标志着以村委会选举为中心的村民自治在国家法律制度上正式确立。

三、村规民约的影响

(一)村规民约能够维护农村秩序

不管是相规、相劝、相交、相恤的传统村规民约,还是追求民主自治的近现代村规民约,它们都是为了维护农村的日常生活秩序、促进乡村社会的稳定发展而存在的。首先,村规民约能够有效的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和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有序的发展。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加深,城乡之间差距日益扩大,贫富差距愈发明显等等,这些都不同程度上导致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出现,尤其是在牵扯到利益之争的时候,人们之间的矛盾往往会显得尤为激烈。此时,基层组织制定的村民村规就能够起到调解争端,平息矛盾,最终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作用。

其次,村规民约能够有效的节约社会管理成本和资源,维护乡村社会的日常秩序。我国幅员辽阔,如果国家将社会上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到统一的法律规制当中,那么势必会增加国家的负担,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实现,而村规民约恰好可以弥补国家的这一不足。村规民约是村民在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下共同商议制定出来的,为的是解决村民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内容不固定,有较大的灵活性,使村委会及其相关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有章可依,使村民在进行日常生产生活时有章可循,从而使得乡村社会能够在有序的环境下得到稳定发展。

(二)村规民约使文化得到传承

村规民约作为继承和发展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其作用不容忽视。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乡村社会产生了家族家庭等一些特有的乡土文化。同时,村规民约与不同农村地区形成的特有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文化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从古至今,村规民约这种文化模式在乡村社会中有着非常高的地位,其作用已经深入人心,它通过规范人们的

日常行为,主导着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从而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在内的社会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三)村规民约能够引导约束村民的行为

村规民约对村民个体的行为是超过了一般道德规范的,甚至是比道德规范更具有约束性。因为道德代表的是一种公平正义,如果违反了道德规范就会受到舆论和良心的双重谴责,而作为一种契约形式的村规民约所代表的是一种法律,体现出了一定的强制力,如果违反法律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遭到法律制裁。

(四)村规民约能够对国家立法提供补充

我国目前的法律众多,立法更多的是偏向从原则性的方面进行规范和制定,而在具体如何执行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制定和规范空间。在农村地区,国家法作为“外来法”,村民对其的认知度并不高,甚至在有些地区还有抵触情绪,再加上在具体的执行上并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导致国家法规范和调整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随着村民自治的实行,村民在制定、遵守村规民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受到了民主、法律知识的培养,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要想在农村地区普及国家法,我们应该要从村民的生产和生活习惯上出发来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将一些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合理的载入村规民约当中,通过这种方法让村民了解法律,认识法律,从而弥补国家法在农村地区规范和调整的局限,更好的解决在农村地区出现的实际问题。

四、村规民约的效果

村规民约从价值取向上来说是注重村落秩序,偏向与对农村现有结构和控制模式的维持和维护,对村民则更多地强调义务和责任。它要求村民以公共利益为中心并适当克制个人利益和个体需求,在有些时候甚至要求个体利益做出自我牺牲,表现出明显的责任和义务倾向性。当然,村规民约不仅能够对村民构成约束力,同样能够促进村民的和谐相处,甚至能够对一个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村干部应当充分的调动广大村民们参与到村务日常工作中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才能使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得到最广泛村民的支持和认可,才能使得国家授权实施自治权能够合法、合理的在最大限度内得以实现,才能在根本上保证村民的合法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保证更好的去推动农村社会又好又快有序的发展,相信,这样我们就会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越来越近。

篇四:《2016年关口镇村民建房协议书 (村与农户 审核)》

协 议 书

甲方:关口镇 村(居)委会

乙方: (住关口镇 村 组)联系电话: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逐步改变或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按照新农村建设及村镇规划的相关要求,就乙方建造房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地点:关口镇 村 组 公路(小地名)_________。

二、建房选址要求: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选址符合规划,确保安全,做到“三避一高”,(避滑坡、崩塌、泥石流,桩基高于百年不遇洪水线),削山及沟河边建房须持有资质评估部门的地质灾害评估手续(先评估后填写申请),房屋建设要符合抗震设防及建筑施工安全的具体要求。(详见后面《农村民房抗震设防及建筑施工的具体要求》)

三、建筑选型:经乙方自主选择后,确定按照旬阳县规划局提供的《旬阳县村(居)民建房推荐图集》中的__号方案建造。乙方按户型方案建造竣工后,甲方进行组织验收。假如乙方不按提供的方案进行建造,不得享受有关国家补助等优惠政策。

四、相关约定:(1)建房桩基两头距公路边缘不少于__米,桩基处理与公路路面平。严格按实地放线要求,保证__米有效路基,在有效路基内不支台阶、不伸滴水檐或延伸墙

体,在公路的____米间隔范围内必须保持与路面平,保证公路宽、平、直。(2)建房期间,严禁在公路上乱堆、乱放弃渣和材料,竣工后将路面清扫干净,妥善处理建筑弃渣,严禁影响行洪安全。(3)要求乙方(建房户)与改厕相结合,建好标准化肥池及沉淀池,做到粪便、污水“零”排放。严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扔乱倒,妥善处理。否则,将根据《旬阳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旬阳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办法》(旬政办发„2013‟208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桩基后背高边坡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户主必须请有资质单位设计治理方案,并且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经设计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居验收合格手续,方可办理相关手续。(5)为了达到以上规定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相关规定自觉遵守,甲方依照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章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按约定要求实施到位。若乙方违背实际放线要求及上述相关约定对公路造成影响和对卫生造成危害,乙方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永不反悔,若乙方不按协议建设,或者不履行相关约定,甲方按村镇规划管理及村规民约相关规定,予以阻止进行停建,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房屋抗震设防和建筑施工安全要求

农村民房建设规划选址,要充分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地基承载力、有无地震断裂带的影响等因素,避免新址选在滑坡体上、崩塌体下和泥石流沟口,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1、抗震设防要求:(1)房屋场地要尽量选在密实、均匀的涂土层和稳定的基岩上;(2)砖混结构的房屋,必须设置地圈梁和圈梁外,必须设置抗震柱,不得采用18墙作为承重墙;(3)水泥小砌块墙体房屋,必须设置地圈梁、圈梁和构造柱、抗震柱;

2、施工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户主要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户主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防范。经常检查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建筑工人安全防护的三件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四口”(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提升系统、施工机具等七个方面,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施工,做好拆建房屋的安全,严格执行“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篇五:《2016年政治生活知识点》

2016《政治生活》知识点归纳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对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2)人民民主的特点具有广泛性与真实性

广泛性的表现:人民享有的权利广泛;享有民主的主体广泛。

真实性的表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

随着经济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二、公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