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专业


【第一篇】昌吉学院专业昌吉学院物理学(本科)专业介绍

物理学(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实验技能,获得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物理学教育及综合理科教育的教育科研及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具有创新精神,适应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较广泛的科学适应能力,能在物理学或相关的现代化企业从事技术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近代物理学、理论力学、电动力学、热力学统计、量子力学、数学物理方法、普通物理实验、近代物理实验、固体物理、物理教学论、模拟电路、数字电路、多媒体网络教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二篇】昌吉学院专业昌吉学院音乐表演(本科)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修养、具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演唱、演奏、舞蹈表演、作曲写作的技能,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音乐表演的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写作与曲式分析、作曲理论、作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作品欣赏、合唱与指挥、舞蹈与形体、舞蹈编排、舞台表演、艺术概论、声乐、钢琴、手风琴等器乐。电脑音乐制作等。

就业方向:从事中小学、企事业、各级文艺团体、文化馆站、部队等单位的演职人员、音乐教育、工会文化干事、音乐活动等文化工作。

【第三篇】昌吉学院专业昌吉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昌吉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昌吉学院是一所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坐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西北34公里的昌吉市,师资力量强,学习环境优雅。2016年面向甘肃、江苏、湖南、新疆四省(区)招收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新生,并于2016年1-3月在甘肃兰州、江苏南京、湖南长沙及新疆库尔勒、奎屯、伊宁、昌吉市陆续举行专业考试,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办公布数为准)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生·年)招生范围音乐学本科4年856000新疆、甘肃、湖南、江苏音乐表演本科4年256000新疆、甘肃、 湖南、江苏美术学本科4年316000新疆、甘肃、江苏视觉传达设计本科4年396000新疆、甘肃、江苏环境设计本科4年406000新疆、甘肃、江苏舞蹈表演专科3年305500新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2016年高考报考条件;

2、考生须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根据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无发声器官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昌吉学院专业

5、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的考生须符合师范类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新疆考生凭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联考合格证、身份证报名。交《报考证》、联考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外省考生根据当地要求执行),参加我院在各省考点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交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序号)。

四、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科:包括乐理与音乐听觉(新疆考生笔试,外省考生口试)、视唱(口试)。

主科科目:声乐或器乐或舞蹈作品一首(面试)。

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或舞蹈作品一首(面试)。

2、音乐表演专业

基本乐科:乐理与音乐听觉(新疆考生笔试,外省考生口试)、视唱(口试)。报声乐、器乐方向考生必考。

主科科目:声乐或器乐或舞蹈作品两首(面试)。报舞蹈方向的考生需要加试基本功,不考基本乐科。

3、舞蹈表演专业

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3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4、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考试内容:素描、色彩、速写、面试等。

五、专业(美术类、音乐类)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2016年):

省份专业考点承接加试单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甘肃兰州市兰州城市学院1月30-31日2月2日江苏南京市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美术类)1月16-20日1月24日南京市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类)1月19—24日1月27日湖南长沙市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类)1月23-24日1月25日新疆库尔勒库尔勒市实验中学(美术类)3月11-12日3月13日伊宁伊犁师范学院(音乐、美术类)3月11-12日3月13日奎屯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音乐、美术类)3月11-12日3月13日新师大新师大音乐学院(音乐类)3月5—6日3月7日(3月7日晚集中乐理笔试)昌吉市昌吉学院老校区艺术楼(音乐、美术类)美术3月4-5日3月5-6日音乐3月10-11日3月10日-12日(3月12日上午集中乐理笔试)昌吉学院专业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昌吉学院专业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2、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相关专业志愿(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省区除外)。

3、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后,我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昌吉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学生处)0994—2337793(办)13565309725(沙处长)

(音乐系)0994—2354054(办)18909940533(蔡主任)

(美术系)0994—2354409(办)13565617008(胡书记)

电子邮箱:cjxyxsczjk@sina.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地 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昌吉学院(老校区)

【第四篇】昌吉学院专业昌吉学院数学系专业实习手册

昌吉学院数学系

实习生专业实习手册

学生姓名 专业方向

班 级 学 号

实习单位

系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昌吉学院数学系制

说 明

一、专业实习手册主要用来反映学生专业实习内容和专业实习完成情况,要求学生按专业实习进度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专业实习手册每生一册,学生实习必须携带专业实习手册。专业实习手册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

三、专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四、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把专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交系实习指导教师批阅。

五、专业实习期间专业实习手册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实习完毕后,留系存档。

目 录

一、专业实习大纲

二、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情况

三、实习计划、实习内容安排

四、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五、实习单位业务考核标准

六、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先进事迹

七、实习周记

八、专业实习报告

九、实习单位考评表

十、学生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评价表

十一、专业实习鉴定表

昌吉学院数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方向)专业实习大纲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专业实习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专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检验于实践的重要环节和手段。通过专业实习可以增加学生对金融业务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可以使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培养敬业精神。

专业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1、了解实际的、具体的金融业务,感受金融业氛围,为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做好业务上和心理上的准备;

2、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与实际操作业务结合起来,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3、通过实习,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昌吉学院专业

4、通过实习,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实习要求:

1、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安排,虚心学习,听从调度,工作不挑三拣四;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翻阅、摘录实习单位文件、业务档案和客户资料;

3、虚心向金融专业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与金融专业实习单位的同志搞好团结,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4、遵守作息制度,晚上和假日不得单独外出活动,不得夜不归宿,凡擅自单独活动所发生的问题,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5、实习期间注意文明礼貌,注意大学生自身形象,行为举止要端庄得体,不得做有损于实习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不当行为;

6、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凡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实习地点,必须

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应履行请假手续;

7、凡不遵守上述规定,在实习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实习内容和方法

专业实习的单位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及其它金融机构。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习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督促学生作好实习记录,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及时检查学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

专业实习的内容如下:

1、了解商业银行、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及其它金融机构的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

2、针对某一金融机构,了解其内部各部门的业务的主要环节及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

3、了解数学和统计等定量分析工具在金融中的实际运用情况。

4、针对金融机构的某一部门,全面了解和熟悉其业务的分工和办理规则。

5、了解和掌握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相关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规章要求。

6、针对商业银行、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它金融机构的某项业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了解和实际操作。

7、针对某项业务,开展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业务开展情况资料整理和研究分析工作,并撰写资料整理分析报告,尝试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内容,仅对学生的实习起指导作用,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侧重的选择,对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业务进行实习。

三、实习进行的方式

专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院严格控制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实行审批制。其中分散实习学生不超过本专业应实习总人数10%的,由系(院)审批;分散实习学生占本专业应实习总人数10%-30%的,由教务处审批;分散实习学生占本专业应实习总人数比例超过30%的,由系(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并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专业实习从第八学期的第一周开始,第八周结束,共8周时间。

专业实习前,通过网络等途径提前了解实习单位;

【第五篇】昌吉学院专业昌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一览表.xls(下载)

附件一:

昌吉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览表

昌吉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览表

【第六篇】昌吉学院专业昌吉学院考研招生目录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昌吉学院考研招生目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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