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第一篇 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1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65928118)。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三、治理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转创办牵头,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如实填报吃空饷人员表(表格附后)。对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以及能积极主动如实上报纠正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可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上缴同级财政,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减工资和编制手续。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21至7月31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深入市直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特别是把各级教育部门的一线教师作为重点核查对象,采取现场签名笔迹与教案备课笔迹相对照,师生相互指认等办法,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凡不认真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福利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顿规范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会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干部任免、调入、调出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调出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理顺编制和工资手续;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的工资;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再次发生。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394-8238930,电子信箱:XXXX。

第3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此次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以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各直属单位。人员范围包括20XX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5日至9月18日)。

9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单位2015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单位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三)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单位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可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必须退回多领资金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法违纪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2、3)。报表和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得良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牛祯贵同志为组长,计财处、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体育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计财处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事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福利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核销(减)手续办理、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领取遗属补助人员资格认定、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监察室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提供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方面的信息。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数据,未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 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4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 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2014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日前,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石鼓区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纪发[]5号)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65号)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自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8人,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现下设3个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65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市政府金融办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综合处具体落实。各处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综合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范文三:

本学期一开学,我校就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地组织和开展了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现将其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我校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的成员如下:

组 长:陈世川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副组长:麦上福)

组 员:董忠强、董志庆、曾毓荆。

二、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开展清理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以市教育文件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三是认真对照清理的六项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地清理和开展自纠工作。

四是如实地填写好《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和撰写好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不断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吃空饷人员为零的好局面。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既写在纸上,又讲在口上,还要必须落实在具体行为上。这是此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的一个共同特点,突出反映在实施清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实施。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南江县专门召开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凯作动员讲话,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从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制定处理办法、实施分类处理等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与此同时,部门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工作迈好第一步。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市县(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分四步进行。即,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文件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市县(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清理工作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其次重点抽查。由清理协作机关派员组成数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中采取调阅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查看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一致。第三对应处理。按《公务员法》、《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xx省人事厅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给予辞职(辞退)、解聘和返回工作单位上班等处理措施。第四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政策,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情况清楚的部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清理,全市已返回工作单位上班13人,已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人员75人,待处理人员53人,并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和部门进行公示,使辞退人员工作阳光运行。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针对个别人员长期因故在编不在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管理的问题,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以全市开展吃空饷清理为契机,敢于碰硬,力排阻力,共对1名行政干部、2名工勤人员和2名事业人员共5人呈报人事管理机关予以辞职(辞退),并对8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列入待处理中,从而有效维护了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平昌县落实清理工作5个成员单位,6名分管领导和5名联络员,对8个县级部门进行督办,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甄别、严肃处理。在钱的问题上,对吃空饷证据确凿的人员一律清退其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在人的问题上,对自动离职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离岗超过政策规定期限借故未上班的,一律作组织处理。在责的问题上,对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单位 吃空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及时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权的问题上,严禁假借各种名义停薪留职、批假离岗和发放任何钱物,领导干部越权审批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吃空饷人员28名,通过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有9名同志返回了工作岗位,1人被辞退,18人正在处理中。四是强力推进,不留隐患。通江县结合近年来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强力推进清理工作。在清理中,他们坚持清理是基础,处理是关键的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不再追究处理。对不按期返回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始终做到高度公正,处理透明,及时准确。清理中,全县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17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手续。巴州区对清理出的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通知本人限期未返岗的,按规定程序全部予以辞退,且无一例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为此,各地各部门积极出主意、想办法、采措施,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南江县共涉及清理对象54人,通过清理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16人,待处理对象27人,完善工作调配手续9人。为巩固清理成果,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和调训上派行为的通知》和《进一步规范乡镇基层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通江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平昌县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内管机制,尤其完善防止九种吃空饷行为的链条。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并着手酝酿制定其他配套制度。二是形式多样,激发活力。通江县重点对退居二线干部加强引导,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合理使用,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等作用,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做到关心、帮

第三篇 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就华阴市委、市政府印发《华阴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学习。华阴市地震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成立了吃空饷治理工作机构,以潘亚平主任为组长,侯晓梅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在全办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工资册,档案逐一进行了详细的核查,有效地完成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华阴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该地震办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是严格核查。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等人员管理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定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自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十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四是完善了现有的干部工人职工人士管理、工作督办等工作纪律的相关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员核减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并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经过认真自查,华阴市地震办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的有关问题。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报告。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办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扶贫办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三: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自查。

这次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安排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清理、抽查核实和清退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94个,七县一区机关事业单位3567个,共涉及财政供养人员72269人。清查出存在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25个,共5类36人。其中:自动离岗10人,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人;判刑2人;辞职1人;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进修逾期未归15人。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省上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庆阳市《关于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由市人社局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庆阳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核查,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靠实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清理程序,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清理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把清理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要以这次清理吃空饷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三是积极跟踪指导,重点抽查核实,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组成了四个联合核查小组,采取交叉对调的方式,适时将对部分县(区)、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核实。

8月31日已将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人社厅。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四: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地税政函字〔2014〕14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监察科牵头,会同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税函〔2014〕161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地税局系统有关机构的批复》(新党编办〔2014〕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机构规格由科级调整为正处级,隶属关系由阿勒泰地税局的派出机构改为自治区地税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9名增加到40名。其中: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内设6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下设:北屯地税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北屯地税局城区分局,机构规格为科级,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城区分局设征收所、管理所各1个,机构规格

第四篇 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吃空饷治理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哈密市五堡镇中心小学

2014年11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哈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学校所属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部门或单位有行政或事业空编,未招录(聘)人员,却虚报人名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工作经费的。

(二)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已被收回,单位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工资、津贴补贴和工作经费的。

(三)职工被开除、辞退或职工辞职、自动离职,但单位未核销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四)已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经组织批准延长退休时间的除外)的人员,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和津贴

补贴的。

(五)已经调离但不办理人员工资核减手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六)本部门或本单位自行批准的长期病休、提前离岗人员,全额或部分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七)休病假或请事假人员,未按政策规定执行病假、事假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八)旷工或者探亲、出国(境)、请假、出差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并领取相应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九)非组织选派离岗自费学习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全额或部分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十)受行政处分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未按规定调整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十一)不在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津贴和补贴的。

(十二)已故或被宣告失踪人员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十三)其他违反规定,仍继续领取财政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五堡中心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纳斯尔·卡德尔

副组长:石全 艾力·玉素甫 阿不力孜·阿不力米提 成 员:买卖提·塔依尔 阿依克孜 古丽司马义 哈斯亚提·阿不都热西提 在帕古丽·扎克尔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人事人员要进一步核实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人员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五篇 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

城关镇双酒小学“吃空饷”问题

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机构:

组 长:闫敏利

副组长:权晓芳

成 员:孙

菲 原秀娟 白秋芹

城关镇双酒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省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机构,在全校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清理对象

重点清理我校财政供养人员:

1、停薪留职、离职未销户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2、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销核工资,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4、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

5、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

6、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

7、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私自离职经商,但仍领取工资人员;

8、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9、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

10、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及单位。

二、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我校“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闫敏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权晓芳同志担任。

三、方法步骤

1、教育动员阶段(8月1日至10日)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结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说法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意见》,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项学习,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

我校要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

3、公开公示阶段(8月20日至8月30日)

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公开自查自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

4、检查验收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上级部门对我校的“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

城关镇双酒小学

20120.08

第六篇 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抽调专门人员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过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现核定编制人数18人,在职人员18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昭觉县交通运输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及局办公室、农建所、海事处、安全股及工程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到科室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

三、今后的工作目标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财政供养“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2015年1月26日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七篇 吃空饷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焦作大学欢迎您-焦作大学》

焦作大学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组织召开的全国统一治理“吃空饷”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国各机关事业单位于2015年1月前认真完成对十二类治理内容的自查、督查、总结等工作。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焦作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校内岗位、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坚决纠正各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校所属部门各类学校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

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月1日至1月6日) 我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

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部门人员工资发放、在岗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焦作大学“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1月6日前报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写出自查自纠情况的总结报告,自查自纠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月7日至1月16日)

1.依据部门的公示信息、教职工举报信息和部门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比对工资发放表、考勤表、部门会议签到表等日常工作记录进行核对,查找“吃空饷”线索。

2.对查找出的“吃空饷”线索和教职工举报的“吃空饷”线索进行核实。

3.对于个别部门学校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吃空饷”人员自查为零的部门,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重点核查阶段结束后,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阶段工作内容和结果进行梳理,为下一阶段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阶段(1月17日至1月25日)

根据《焦作大学对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的处理办法》对核查出的“吃空饷”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另外进一步严格规范焦作大学教职工考勤纪律;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我校各类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1月26日至1月30日)。

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总结报告及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焦作大学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各类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及岗位,同时根据在岗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组织部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退二线干部的管理。监察部门认真受理全校教职工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学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留死角,整体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部门行政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人员机构情况、查人员身份、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工资执行情况、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以学校和部门二级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切实强化全体教职工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教职工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 (五)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党纪政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焦作大学“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