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


第一篇 安徽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2012)

一、权威期刊(18种)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科学 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 管理科学学报 法学研究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农村经济 金融研究 会计研究 统计研究 文学评论 历史研究 社会学研究 哲学研究 科学学报 数学学报(A、B辑)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二、重点期刊

1.经济学 (16种)

世界经济 国际经济评论 经济科学 经济学(季刊) 财贸经济

农业经济问题 财经研究 国际金融研究 经济学家 南开经济研究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审计研究 世界经济文汇

国际贸易问题 财政研究

2.管理学 (13种)

科研管理 中国软科学 外国经济与管理 南开管理评论 科学学研究

中国管理科学 管理工程学报 管理学报 管理科学 公共管理学报

经济管理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系统工程学报

3.法学(8种)

中国法学 中外法学 法商研究 法学

政法论坛 清华法学 现代法学 法学家

4.历史学(5种)

近代史研究 中国史研究 中国农史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当代中国史研究

5.马克思主义(5种)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研究

教学与研究 国外理论动态

6.教育学(5种)

教育研究 高等教育研究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比较教育研究

电化教育研究

7.人文、经济地理(2种)

旅游学刊 经济地理

8.社会学(2种)

中国人口科学 人口研究

9.体育学(2种)

体育科学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1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5种)

中国图书馆学报 图书情报工作 情报学报 大学图书馆学报

情报理论与实践

11.外国文学(2种)

外国文学评论 外国文学

12.心理学(2种)

心理学报 心理发展与教育

13.新闻学与传播学(4种)

编辑学报 新闻与传播研究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国际新闻界

14.艺术学(3种)

音乐研究 文艺研究 美术研究

15.语言学(5种)

外语教学与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学报) 现代外语 当代语言学

中国语文 语言教学与研究

16.哲学(4种)

世界哲学 自然辩证法研究 哲学动态 伦理学研究

17.政治学(7种)

求是 世界经济与政治 欧洲研究 政治学研究 美国研究

现代国际关系 国际问题研究

18.中国文学(2种)

文学遗产 文艺争鸣

19.高校学报(15种)

(1)以下大学学报的社科版: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浙江大学 中山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2)以下大学学报的自然版: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复旦大学

20.综合类(10种)

开放时代 学术月刊 社会科学研究 文史哲 地理学报 地理研究 计算机学报 软件学报 人民日报(理论版) 光明日报(理论版)

三、核心期刊

1.除被列入上述权威、重点期刊目录之外的CSSCI来源期刊;

2.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未列入重点期刊的985、211高校的学报。

四、一般期刊

1.列入北京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的其他刊物;

2.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3.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报。

五、若干补充说明

1.《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经济研究》与《管理世界》列为国内顶级期刊;

2.兼顾扶持特色学科发展需要,将《中国合作经济》与《中国纤检》视同核心期刊。

第二篇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和《关于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安徽财经大学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

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臵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

(一)绩效工资总量

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津贴、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确定根据编制总数和属地原则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每年初测算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审批核定,参考年终安徽省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最终确定。

(二)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作与奖励性绩效工作两部分比例大致控制在7:3。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入职各类岗位的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薪酬,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及任职年限等因素,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由(皖人社秘[2011]152号)文要求归并的基本工资以外的职务补贴、各种津补贴和校内岗位津贴等构成。每年根据绩效工资核定总量和分级聘任情况,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70%部分作为岗位基础津贴,按月发放;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30%部分作为年终考核兑现津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薪酬,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或分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超额工作量津贴,是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以岗位的性质和考核结果为依据,鼓励教职员工立足本岗,优质履行岗位职责,超额承担各项工作的津贴。主要为教学人员超额课时津贴(由教务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和各专业硕士学位点等提供基本教学信息,经人事处审核的年度超课时费等)和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

(2)考核性奖励津贴,指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的各类奖励性津贴,分别为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津贴、校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第13月工资、单位年度考核为先进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提高超工作量比例部分、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奖励1个月岗位基础津贴,其他津补贴等。

(3)其他奖励性和福利性支出,指经过学校党政批准的奖励性和福利性支出,分别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科研标兵奖励、过节费等。

四、绩效工资分类分级

(一)绩效工资分类

全校设立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四类绩效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分级

1.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分11级。

2.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分9级。

3.管理岗位分8级。

4.工勤技能岗位分4级。

五、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

(一)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标准见附表。

(二)绩效工资发放

根据考核、考勤等情况按标准分月预发和年终结算。

六、绩效工资实施的有关规定

(一)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对清理核查后确认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清理核查工作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情况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52号)规定实施。

(二)实施绩效工资后,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仍按国家现行政策继续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三)按规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博导津贴、博士科研基金、特殊人才科研基金、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等)、临时性科研课题(项目)报酬、单项贡献奖励(对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社会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予以奖励),以及其它经过学校党、政批准的其他支出,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四)经批准受聘“双肩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执行岗位工资所对应的岗位确定。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最低岗位的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确定。当年进入学校工作的人员参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标准,从到岗的下个月开始计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其他新进入单位人员,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六)在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上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别执行十级和八级岗位标准;明确岗位等级后,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所明确的岗位执行相应的标准。对于新进的特殊急需学科、博士学位以上等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议。对于2014年1月1日之前攻读博士学位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按原有政策执行。

(七)经学校批准脱产攻读学位、国内外进修学习、培训、支教、挂职锻炼、援外等工作人员,脱产时间在半年以上者,绩效工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学校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工会分会主席补贴、支部书记补贴、民主党派负责人补贴)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九)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在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基础

第三篇 2014年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2014年 9月 26日

第四篇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与分级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精神,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校党字„2010‟30号)相关规定,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教学研究型大学,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在总结过去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安徽财经大学

一、岗位设置和分级聘任原则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和专业化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原级申报、考核聘用,晋级申报、竞聘上岗,梯次晋级、积分排序的办法。

二、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含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含工程、实验、图书、出版、档案、编辑、卫生、会计、审计等系列)。

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由国家确定;二级岗位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确定;三级至十二级岗位条件由学校确定。

3. 各专业技术岗位数的限额由学校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领导小组制定、分配并公布。

三、分级聘任人员范围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平能力的人员。

2、申报人员近三年(2013年度至2016年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申报人员必须是2016年7月1日前在职在岗的三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4、2016年以后新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聘任期限

1、此次分级聘任的聘期为3年,自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年龄距规定(法定)退休时间不满1个聘期的教职工,聘期至退休时间为止。

五、岗位分级聘任办法

(一)基本条件

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积极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服务,完成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

(二)分级申报

1、原级申报

上一聘期内(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上一聘期聘任职级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研究进行聘任。

2、晋级申报

(1)资格条件

坚持梯次晋级申报,原则上申报高一级岗位须在原级岗位上任满一个聘期,且符合以下任职年限:

A.晋级申报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现职年限须满6年;

B.晋级申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现职年限须满6年;

C.晋级申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现职年限须满3年;

D.晋级申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现职年限须满4年;

E.晋级申报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现职年限须满3年;

F.晋级申报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现职年须满3年。

以上统计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学人员,符合直聘条件者,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具体直聘条件见附件1。

(2)业绩排序

专业技术主体岗将任聘期以来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对照《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见附件2)折合为积分并进行加总排序,作为岗位分级的依据。对于积分相同的人员,任现职年限长的排序在先。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等级评定遵照“年限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科研业绩对照《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见附件3),对于年限相同的人员,积分多的排序在先。

六、聘任分级组织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姜利军、丁忠明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另在人事处设立办公室,童大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贺佩宏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级工作、设置各类各级岗位专业技术指标、审定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审批拟聘任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处理聘任分级工作中的争议和申诉。

各学院(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领导和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部)6-12级各级岗位的聘任分级细则、负责审核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级副教授及八级讲师直进拟聘人员申报材料,负责在学校核定的指标结构内评定6-12级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

七、分级聘用程序

(一)布置动员

学校下文公布《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分级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布置分级聘任工作,教务处、科研处安排专职人员培训各学院(部)材料审核人员,各学院(部)相应召开动员会布置分级聘任工作。

(二)个人申请

1、原级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申请表》(附件4)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2、晋级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申请表》和《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积分核算表》(附件5)或《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积分核算表(附件6),并将表中所填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教学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或论著首页的复印件等)交到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3、“双肩挑”岗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关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汇总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初审;

4、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申报五级副教授、直进八级讲师、专业技术辅助岗申报者填写有关表格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汇总报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分级

学校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主体岗三、四、五级、直进八级讲师申请人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人员评审,在岗位结构指标内拟定岗位等级,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学院(部)评审分级

各学院(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级工作小组在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指标内审核拟定评定除直进讲师8级人员外的6-12级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五)学院(部)推荐结果上报

各学院(部)将将评审结果汇总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拟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7)和个人申请表报人事处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