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骨干教师评比方案


篇一:《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12.12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转型升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评选办法 1.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教师,评选类型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2.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可参评相对应的更高一级校级骨干教师),须逐层申报(首次申报不限类型)。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在关系本人考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5.各学科骨干教师指标按百分之二十下达。评审时间另行安排。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1)《寺巷中心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附表1)一份,需本人签名,所提供材料真材有效;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指定专人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占总分30%;

(2)教师综合素质评分(详见附表2),占总分70%。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两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3)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确定本校本次评选的骨干教师人选。

(4)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5)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2.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证书二甲及以上持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并任职3年以上;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并任职2年以上;教坛新秀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并聘任2年以上。

5.教坛新秀年龄不超过30周岁,教学能手年龄不超过40周岁,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造成影响的; (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不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 (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一)教坛新秀的专业条件:

1.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优秀;能独自承担区级公开课教学任务并获得好评;

2.每年在市(区)级及以上论文获奖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交流2篇(其中必须有1篇为市级)以上。

(二)教学能手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实绩优良 。

2.具有两个学段教学经验,或从事毕业班教学3年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3篇(其中必须有1篇为省级)以上,开过区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在区级评优课等活动中获奖;

(三)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进行论文写作,历年来,在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获得市一等奖以上论文4篇以上,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在市区级公开教学中获奖。

2.熟悉本学科各年级段业务,定期组织学科教师进行校本培训,教学实绩较好。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校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1名以上青年教师,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1人次以上。

六、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

1.骨干教师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年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研读专著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10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区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2.骨干教师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或参与市(区)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区)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3.骨干教师必须在年级段、学科组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教学实绩好。 4.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考核后认定,不搞终身制。

5.教坛新秀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自然晋升为教学能手;教学能手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自然晋升为学科带头人。

6.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经济待遇。

七、骨干教师的待遇

1.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评先、评优、晋级。 2.优先参加省市区级教师培训。

3.每年享受考核奖金;优秀800元 良好600元 合格 400元

附1:

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附2:

校级骨干教师专业评分标准

1.担任班主任或同等职务工作年限按每年1分计算,最高10分。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参与循环教学的按5分计算。

3.教学实绩以近3年计算,优秀等级计10分,良好等级计6分,合格等级计2分,等级确定参照绩效考核相关条款进行,最高30分。

4.发表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刊物上的论文按区、市、省级分别计1、2、3分,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的论文竞赛获一等奖计2、4、6分,二等奖计1、2、3分,三等奖计0.5、1、2分,低于三等奖不予计分。 此项最高分10分。

5.区、市、省级课题结题后负责人按2、4、6分计算,参与的按总分除以参与总人数计算,最高6分。

6.公开课按校、区、市、省分别以0.5、2、4、6分计算,最高6分。 7.参加经学校组织的赛课获一等奖按校、区、市、省分别计1、3、6、10分,二等奖减半计算,三等奖按三分之一计算。参加说课等单项基本功竞赛获奖的参照赛课减半计算,最高20分。

8.年度考核合格、优秀等级分别计3、5分。

9.指导青年教师或学生获奖视成绩分别计0至6分。省级6、5、4,市级4、3、2,区级3、2、1.校级1、0.6、0.3

10.综合性奖励按校、区、市、省分别以1、3、6、10分计算,单项奖励减半计算,最高10分。

11.原校、区、市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4、8分。

12.其他项加分项指①民意测评计0至2分; ②承担学校宣传等本职工作之外增加的工作量,计分参照绩效考核相关条款,最高计2分。

校级骨干教师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为 2010 年 1 月至 2012年 12 月)

姓名 申报类型

篇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翼城二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刁修武

组员:马为民 刘连河 董励国 评委:

文科:连燕斌(组长)

郭晓明 张丽娟 任翠玲 尉彩虹 杨晓凤 刘国强 梁娇丽

理科:王晓峰(组长)

闫宝财 柴 义 崔晓光 姚思新 齐海泉 余秀荣 史永海 李 婷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扎实的学识素养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或者教研科研工作中能够担当骨干。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⑴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⑵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在带教和教研组、备课组建设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积极编写校本课程。 四、评选对象

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含兼职或行政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六、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为一年。

2、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名额为10人左右。

3、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度末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享受称号及待遇。 七、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获校级以上教学质量考核奖励。 4、任期内达到做到: ⑴每学期一次公开课;

⑵ 每学年必须带教一名以上教师或和一名以上教师“合作结对”,且效果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十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

八、本“方案”和“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学校评选小组。

2009年4月

学年翼城二中骨干教师申报表

篇三:《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民化乡中小学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乡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我乡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骨干力量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乡教育大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面向全体、公平公正”原则;以提升教师素养为目标,建构骨干教师梯队,实现教师结构、学科结构以及教学资源的最优化。

二、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陈建康

副组长:段系亨

成员:陈泓、张兴书、王华国、袁宗志、刘世全、章明明、张玄、赵福彬

三、 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的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的在职专任教师。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旷工旷课行为,无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调查中反响较好。

3、基础工作扎实,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包括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代课、指导新教师等)并尽力完成,顾全大局。

4、全学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50天(法定

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5、学历符合黔教师发【2011】220号文件要求,小学(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学时达规定学时数。

7、上课时数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数。

8、年度考核近三年为合格以上。

9、坚持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水平达到省语委办规定的等级标准。

10、教育教学质量高,初中、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在乡内平均分以上,中学教师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县内平均分以上。

(二)选择条件

1、乡级教学能手

乡级教学能手,除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4条:

(1)参加教育教学技能专项评比,获乡级二等奖、县级三等奖1次以上。

(2)参与课题研究,所参与研究的课题成果被乡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3)在公开出版的县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教学论文、教育教学心得体会、教育教学教案等业务文章1篇以上。

(4)个人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或师德标兵等称号,乡级二次,县级及以上一次以上。

(5)承担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乡级及以上培训一次以上。

(6)参加乡级及以上优质示范课获乡级二等奖、县级三等奖以上。

(7)辅导学生参加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获乡一等奖1人次以上,县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以上,市或省级三等奖1人次以上。

2、乡级骨干教师

乡级骨干教师,除了符合乡级教学能手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且效果明显,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承担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学任务的教师。

(2)教学质量高。小学、初中教师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县内同级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学科成绩优良率在50%左右。

(3)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知识水平,主讲过乡级以上的公开课等一次以上。

评为乡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列入县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推荐范围。

四、乡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2、乡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审小组考评,并公示。

3、对公示对象若无异议则在公示结束后正式下文确定;若有异议则由骨干教师评审小组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最终决定。

五、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享受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权利

1、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的权利。

2、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安排结对指导教师的权利。

3、经考核后,被评定为骨干教师的老师,在学校评职、聘任、学习进修、职务晋升和高一级荣誉称号评比时优先推荐。

(二)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义务

1、 模范完成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评比条件中的各项基本任务。

2、 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乡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

3、每学年向全体教师(以学科线为单位),开设一节汇报课和专题讲座。

六、 其它事项

1、在任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期间,出现未完成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义务的情况,由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取消乡骨干教师资格。

2、教师参评的获奖情况只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