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法治建设教育


篇一:《教师法制教育讲座》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我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

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

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周建云

2015年1月20日

篇二:《如何抓好学校的法治创建工作?》

如何抓好学校的法治创建工作?

答:学校是集学生、教师等人口密度最大的环境。同时,青少年也是叛逆、心理不成熟的时期,也是较容易触犯法律边缘的最大人群。因此,应该如何抓好学校的法治创建工作,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抓好教师队伍的法制和学校法治教育学习执行工作。

二、抓好学生家长的法制和法治教育意识和德治教育工作。

三、抓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四、抓好开展各类宣传德治教育与法治教育活动。

五、与法治创建模范学校联合、创建、帮扶活动相结合。

六、组织开展普法实践活动,与法治创建学校交流共同创建。

七、巩固法治文化阵地、学习、示范、鼓励道德模范,劳动先进人物和单位的先进事迹。

八、联合立法、执法机构,必要时进行法制执行教育···

篇三:《教师教育法治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让我深深的知道:“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 到底什么是师德?所谓师德,就是教师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诲人不倦,有教无类 ? ,这都是师德。 “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 ,踏上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未来世界的竞争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教师,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要培养造就二十一世纪高质量、高规格的人才,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教师的师德,教师的师德决定了教师的素质,教师的素质又决定了教育的质量。因此,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是时代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队伍建设的总枢纽,也是搞好教育战线行风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成败与否的关键。 当前,由于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有悖师德的现象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教师良好的整体形象。例如:教师急于求成,往往口不择言,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因做错题而罚抄卷子,迟到就罚打扫除等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教师不公平地看待学生,把学生清晰地分为三六九等,做不到一视同仁。对优生“笑脸相迎”,对后进生“横眉立目”,

给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追逐短期效益,盲目地乱办班,乱收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 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一个心理品质有问题的老师我们怎么能寄希望他能教好学生。近年来的大量调查资料表明有相当多的老师有心理疾病。资料表明,老师把学生打成残废有之,让学生相互打耳光者有之,罚学生抄作业几十遍者有之,要学生吃屎者有之,等等,这些都是心理有疾病的表现。老师心理不健康就不能正确理解学生的行为,更无法巧妙地处理学生问题,轻则影响师生关系,重则可能伤害学生心灵。因此,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老师自己首先必须是心理健康的人,只有心理健康的老师才能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老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会使其在智力、情感、意志等方面机能都得到正常的发挥,从而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应该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去上课,尽管我们在课前受了委屈,我们也应该把这些抛在脑后。不应该把丝

毫对他人或领导的不满情绪带进课堂。因些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时刻调整自己的心理,维护和提高心理健康,从而保持自身良好状态的心理健康去影响学生。 三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面对新的情况,在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更新教育理念的同时,怎样树立新时期的师德形象,已成为广大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想讲以下几点: 一 尊重个性,因材施教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因此教书育人不可急功近利,需从大处着眼。部分教师受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习惯于只看眼前,不顾将来,以剥夺学生个性为代价换取教师的师道尊严,以牺牲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代价,过分苛求学生的成绩,换取暂时的高分。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

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晚,先后之分,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二重视沟通,情感育人 搞教育不能搞形式主义,这也是一种不理智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因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其阶段性,不能强求一致,无法整齐划一。而真正能够给学生以伟大启迪和深刻影响的往往是一些教育细节。课堂上,先与学生进行沟通,问问他们想听什么,怎么讲才能调动兴趣,然后引导学生自读、自悟,让每一个学生都对学习有新的认识,不训斥学生,总是能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给予及时的表扬,真诚地赏识他们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我们的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责任心都很强,然而,仅仅有责任心是不够的,变单纯的“责任”为丰富的“情感”, 按理说现在的学生在家里是小皇帝,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与其父母相比,我们再去关心他们的生活岂非多余,如果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生活在学校里的学生当然希望得到来自

老师的关心爱护。时常关心学生的衣食住行,会让学生感觉到长辈的关怀,集体的温暖。 作为学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教师。作为教师,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学生。所以,要做一个让教师和同学都愿意接近的学生,或者要做一个让教师和学生都愿意接近的教师,你本身就应当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通过学习《教师法治教育读本》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自身需要学习怎样的法律知识。而《教师法治教育读本》旨在向教师普及法律知识,帮助教师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运用法律更好地教书育人。《教师法治教育读本》遴选出与教师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紧密结合“五五”普法的要求,结合切实的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教师进行一次法律的洗礼,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前四章梳理了宪法、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的基本内容,使教师对法律知识有一

篇四:《中小学教师应如何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

中小学教师应如何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

当今阶段,如何保护青少年的权益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在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的同时社会却似乎忽视了一个与之关系密切的问题,那就是作为与青少年接触最为密切的中小学教师应该如何提高自身法制观念的问题。什么是法制观念?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法制”,所谓法制,是统治阶级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方法。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静态上看,它是法律和制度;另一方面,从动态上看,它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严格执行和遵守的法律制度,依法对国家进行治理的一种方式和原则。是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的有机统一,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那么,法制观念就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我国,人民教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揭示出中小学教师在青少年人格养成阶段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这么一个注重尊师重教的国度中,其影响尤为突出。而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人数是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是无法比拟地。但是近些年来,中小学教师违法犯罪的案件数量却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这些问题引发了我们的思考: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过程中,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法制观念,才能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自己遵纪守法作好表率方面,发挥人民教师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需要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高素质人才,而“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造就高素质人才”;这是公理性观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条件下,对高素质人才定位的诸多条件中,政治法律素质、思想道德品质是不可或缺的必要要件。而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有一支自身具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先进思想的,而且能把这种思想转化为教育教学行为的教师队伍;其中教师的法制观念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影响着高素质人才后续队伍的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培养。

从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和法律体系而言,中小学教师要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依法获得教师资格并确定自身的法定地位的意识

改革开放后,我们对教师的法律地位的认识,经历了模糊到明确的过程;尤其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使全社会对教师的合法地位的认识都有了法律根据。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以部长令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育事业进入法制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同时意味着,教师的行为不再单纯是道德规范领域的、“糊口养家”的手段,教师的行为必须受法律的制约。

二、培养自觉学习、贯彻、理解、讲授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意识,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处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第一线。因此,要想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教师自己就要通过自觉学习,懂得“依法治国”的涵义;明确二十一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与特征;明确现行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制度上和对全社会的成员在行为规范上的总体要求;这样才可能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正确理解,讲授清楚:“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治理或制约国家权力;“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应当明确,公民(包括教师和学生)和其他组织(包括学校)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现代法治精神问题上,中小学教师切不可“以其浑浑,使人昭昭”。

三、树立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每位教师都应当明确,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教师在工作中

的教育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义务,相应的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矛盾,若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民事责任。因此,教师不要以“管人者”自居,要学会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教学关系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的“尊重”上。就是指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在自己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一句话,就是把法律所赋与的权利和义务还给学生。依法“尊重”学生,就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就是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相互促进的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只有教师首先真正依法“尊重”学生了,才能培养学生“尊重”的意识和能力。自尊是一个人灵魂中伟大的杠杆,更是“人权意识”的前提;不会自尊的人,无法理解“人权”。人首先要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和社会,也才能获得外界对自己的尊重,也才能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教师必须自己懂得并告知学生,自尊应从认识自己开始,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都应依法受到尊重,并且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人格尊严的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无法定理由,不被剥夺。“尊重他人”强调“平等”。尊重他人,并不是失去自己,是基于平等,依法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实际上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平等待人、诚实守信、善于助人,不窥探、干涉他人隐私,宽容大度等法治环境的条件。“尊重社会”强调遵守法律“规则”。人的权利和义务最起码的体现就是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规则是尊重社会的底线,因为这是法制社会的基准。

四、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制和聘任制,放松对中小学教师的行政人事关系的管束;在条件具备时成立教师联合会,增强教师维护自身权益的效能,以便尽可能地确立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秩序地自由流动(即使其由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人”向社会契约关系的“社会人”的转化),使其生活、工作与法律更加紧密结合,加速提升中小学教师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法和一般法理的继续教育,并使之与取得教师资格和教师职称评定挂钩,即只有通过一定的教育法知识的考试后才能取得教师资格或职称,以增强其知法学法的紧迫性和积极性。此外,可以学校为单位,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对教师定期举行法制讲座。

六、加强中师、高等师范院校的法律法规教育,把教育法学定为一门必修课并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增强教学的实效性。为未来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培养具有一定法学理论知识和依法办事观念的人,使其适应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担当起法制宣传和教育的重要历史责任。

总之,中小学教师只有首先具备了与其教师资格相应的法制观念,自己首先依法办事,我国对学生进行的素质教育才能全面,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预防,才能减少一个漏洞;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才能有更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条件;逐步实现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的条件才能更健全。王夫之认为“师弟子者以道相交而为人伦之一。??故欲正天下之人心,须顺天下之师受。主教有本,躬行为起化之原:谨教有义,正道为渐摩之益”。这说明了教师的选择,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人心道德,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教师对社会的影响力。中小学教师由于其处于进行中小学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主体以及作为社会人际关系的主体的特殊社会地位,必然要担负起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传播者和法律文化的建设者的历史责任。

篇五:《浅谈教师法治意识培养》

浅谈教师法治意识培养

先聊个法律案例《蚊子惹的祸》,2007年6月发生在黄山市黄山区的一个案子。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在校寄宿,暑假回家后因为蚊子叮咬感染乙脑病毒入院,很不幸,最后这个孩子不治身亡。家长认为孩子是在学校咬的,学校认为孩子在家被咬的。家长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二十几万。最后黄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学校酌情赔偿五万。虽然本案没有证据证明死者是因学校的蚊虫叮咬,但法官认为学校没有及时挂蚊帐,管理上存在疏忽。这个案子并不能说明学校是弱势群体,只是说明学校监管责任重于天,学校无小事,事事关乎生命的安全。监管责任是每一个老师的事情,您的一堂四十分钟,学生出了问题,您是要担责任的。所以老师们一定按时进教室上课,以免学生发生意外。今天的探讨分为五个部分:

(一)道德的底线是法律,遵守法律就是遵守最基本的道德。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你无理打他人一下,可能并没有触犯法律,但如果你将他人打成轻微伤,这就违反了法律,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下手再狠一点,将人打成轻伤。那就是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何谓轻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就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就提到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以上这个例子说明法律责任离我们并不遥远,刑法470条总有一条适合你。所以千万不要动手打学生,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把自己送进班房。我们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可动情,莫动气。

还跟大家聊聊我们生活相关的一些刑法条文。比如说信用卡,大家都有吧!如果你透支信用卡,三个月未还,经银行两次催还,就可触犯刑法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可量刑。

法律的外延是一种社会规则,法律的内涵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通常来说,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是作为法律的必备要素。但是,也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款都必须要有强制力才行。因为,法律不仅仅具有规范性作用,同时也具有引导性作用。也就是说,法律不仅仅可以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还可以倡导性地引导人们“最好做什么”。

(二)何谓权利和义务?

可为可不为,即是权利。应该为或应该不为即是义务。

“法无禁止即可为”即是一种权利。我们教师在职业生涯中要认真学习与我们职业相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都是一些比较成熟的法律。最近 有一项行政法规要落地,《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天在省教育厅举行听证会。我认真阅读了该条例,发现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教职工安全义务】学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侮辱、歧视、殴打、体罚、变相体罚等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报告学校或者有关部门。 “不得对,应当,并”这就是教师的义务,违反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条例第三十五条就明确规定了教职员工法律责任。“学校教职员工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学校、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解聘;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追偿。教职员工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作为一个教师,我想说学生成绩不好不是我们的错,但你打了他,出了事这就是你的错。

(三)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谈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就要谈公权和私权的关系,谈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的关系。什么是公权?从法理上讲,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和私权个体就可以为。国家的组成是公民出让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授予管理者用于维护全体公民的福祉和社会秩序。学校管理也如此,每一位师生都让出一部分权利授予管理者。公权虽然是私权出让的部分,但它是众多个体私权的集合,对每个个体都有约束力。个人让出一部分权利,也意味着对自我权利的部分限制,在由个人权利组成的公权利中,个人不能为所欲为,应该共同遵守来自于公众的公权,每一位公民对公权的尊重自然也就是对他人、对自己私权的尊重。

我们接受制度的约束,并不等于我们在接受校长的命令。校长是法人代表,但不是法人,所有权利是大家的,但出了差错追责,第一责任人就是他,所以校长不好当。这个集体是大家的,其实我们就是集体,集体就是我们。这就是为什么需要大家有主人翁意识的真正原因。

有权利就有义务。我们出让一部分权利给集体,集体也为我们承担一部分义务,当我们因职务行为出错,承担责任的就是我们的集体而非个人。当然集体担责后可对我们的过错追责。

(四)现有学校管理体系下,教师如何维权?

根据教师需求合理安排讲座内容是讲课者义务,提出学习需求也是教师的权利。我有个学习小组交流群,接到学校讲座通知后,我在群里问老师们希望我讲哪一类法律问题,有老师提出在现有学校管理体系下,教师如何维权?现在我想就这个问题和老师们谈谈自己一点浅薄的想法。第一,制度对事不对人,制度中也有弹性条款。现在的校长都是高素质人才,他们学法懂法,依法治校,学校的管理制度非常完善。所以从程序上来看,大部分管理制度是不会存在太大问题的,再说学校管理制度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但为什么有时会给老师留下一碗水没端平的感觉呢?如同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一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究意是判有期徒刑,还是一到六个月的拘役或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的管制呢?法官在综合案情及相关证据支撑的法律事实下,可独立判案。校长也如此,在学校制度实施中,制度中有弹性条款,校长就有自由决策权。

第二,合理表达意见,积极参与管理。如果你认为不公平,你可提意见。你有话语权,这权利应当保证。现在的人动不动就打官司,我觉得浪费了很多司法成本。动不动就背后损人,我觉得这是小人做法。其实纠纷是可以通过反复磋商、调解、彼此说服和让步来解决的。校长是人不是神,难免会有错或忽略一些细节。作为老师,提意见参与管理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义务,只是要注意方法和方式,不要越级上报。《教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

篇六:《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安福二中创建法治校园工作总结

我校现有39个教学班,2000多名在校生。为创建法制文明的校园环境,我校在“以德立校,以法治校”德育理念的指导下,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依托,以系列活动为载体,以量化管理为手段,以自主教育为目的”的校园法制建设活动,有力的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思想重视、规范运作,是校园法制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校园法制建设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升学教育还占主导地位的环境下,法制教育想在学校整体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关键在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真正摆上位,列入议事日程。基于这种认识,我校把法制建设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首先,健全组织结构。建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德育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的校园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主抓理论研究,规划设计,活动实施的三个工作组。从法制建设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资料的整理到检查评价,都有专人负责,从而保证了法制建设渠道的畅通和工作环节的系统完整。其次,规范了法制教育制度。一是建立渗透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度,二是制定普法宣传制度,包括干部学习制度,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制度,橱窗、板报定期更换制度等等,使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人人皆知。三是建立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我校先后建立了二十多项管理制度,如中学生一日常规、中学生礼仪常规、教师礼仪常规、班级量化考核制度等等。使师生的言行举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了法

制文化建设的规范性。{小学教师法治建设教育}.

二、构建网络,建设队伍,是校园法制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更非几个人,某个部门之事。需要全员参与,广为覆盖,循序渐进。为此,我校按职能部门负责,明确分工,各自承担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党支部负责对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师德教育;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并制定本校教师管理条例;教务处指导各教研组选定适合学科特点的法制教育内容,指导任课教师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教育计划;政教处定期对班主任和班干部进行培训,制定学生管理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活动;总务处从培养后勤人员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入手,在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同时加强环境的隐性教育作用。立体教育网络,全方位渗透教育机制的建立使学校形成了“人人抓法纪,处处教育人”的良好氛围。

教师是法制教育的直接实施者,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法纪教育水平直接影响着法制建设的可信性和实效性。为此,我校在抓教育网络建设的同时,突出把建设一支知法、懂法的教师队伍作为关键环节,并加大培养力度。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开展教育执法自查和师德标准大讨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提高教师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学生合法利益,教育违纪学生的自觉性。如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给因父母离异遭遗弃的学生以安心;运用《义务教育法》有效解决了学生逃课问题等。组织学生听法制知识讲座和法制报告,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动机、年龄特点,诱发因素有了进一步了解,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教育活动。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讨

论,对各班个案互相交流,请老教师介绍教育方法等。

三、运用载体,注重质量,是校园法制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

法制教育活动有其自身的的特点和规律。如果只靠课堂传授、单纯说教,缺乏说服力,学生不能接受,效果不会好。为此,在法制建设中,我们坚持多管齐下,灵活施教。 一是课堂渗透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教材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如政治课的环境法规教育;生物课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教育;历史课的文物保护法教育等。班会课的思想品德、法律常识等知识是教学任务,又是法制教育内容。使同学们学到了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

二是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家庭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家庭成为对学生的影响最直接,最深刻。所以,我们以家长学校、家长联系卡、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邀请家长参与管理,及时反馈信息,实现全程教育。“走出去”,“请进来”是实现校园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今年开学初,发现部分同学经常放学后在校外逗留 ,到小卖部买东西,化钱大手大脚。学校德育处一是多方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得家长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离校后的管理。二是组织大队干部到学校门前检查,将问题学生带回学校进行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问题学生发生很大的转变,表示要树立远大理想,将全部精力用在学习和正当有益的特长爱好上。一定要遵纪守法,作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小公民。

三是主题教育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我校每学期第一个月为规范教育月,每年十二月份为法制教育月。在主题月活动中,学校以办展览、搞讲座,写体会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

各班举行主题班会。学校将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创建文明校园的起点,常抓常新。制定了《安福二中学生礼仪常规》,下发到每一位同学的手中,要求人人熟知,并组织了这方面的知识竞赛,要求学生对照《常规》制定个人计划和班级文明公约。倡导“礼貌待人、谈吐文雅、举止得体、活泼上进”的文明风尚。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做到自强、自尊、自爱、自重。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乱扔乱丢,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保持教室和宿舍卫生的干净,严禁踩踏草坪、攀枝折叶的不良行为,共同维护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校、班的荣誉,做到有损于集体荣誉的话不说,有损于集体荣誉的事不做,人人为争创文明校园贡献力量。组织学生重新学习了《中小学生守则》,重点了学习“中学生一日常规”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近几年来学生中发生的违纪事件作为反面教材,使每位学生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是违反校规校纪的。同时对犯错误的学生采取了谈心、教育、观察等方法,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其及时改正错误,使学生认识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以培养能力为主线,使学生在学好知识的同时,努力拓宽知识面,珍惜黄金时光,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风气,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文化氛围。正是因为常规管理的及时到位,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成效才能在校园的每个角落得以充分体现,才使得我校学生的文明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强化考核,巩固成果,是校园法制建设持续开展的

关键措施。

校园法制建设要取得成效,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为使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不断强化考核环节,加强和改进了对教育效果的评价方法。首先,学校重新调整了对班主任的量化考核,采取月评价制,形成激励机制。各项考核及时进行公布,增加了考核透明度。从而使整个管理层面步入到一个新的高度,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明显加强。同时,我校有意识地引导班主任在现代教育观念的指导下,树立“以人为本”的育人观,不用固定的模式评价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要求班主任摈弃绝对的“师道尊严”思想,尊重学生的人格,从情入手,以情感人,以道德情感为中介,与学生建立亲密、平等、和谐的“朋友式”新型师生关系。要求班主任注重发挥集体力量,实施民主管理,用热情和爱心关爱学生成长。其次,完善了检查制度。校领导经常深入到教师和学生中间,倾听对法制文化建设的见解和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从而保证了法制文化建设中的民主、公平、公正、合理。

随着校园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学法用法守法已成为师生的自觉行动,学校的各项工作也在校园法制建设中稳步提高。学校多次荣获“安福县综治先进单位”等称号。

安福二中

2013年12月16日

篇七:《小学教师安全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学习安全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教师:蓝祖斌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兴义市万屯镇兴化中心学校

2013年 月日篇二: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的学习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又学习了《婚姻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 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这次的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 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2、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

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小学教师法治建设教育}.

3、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

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期,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迫切向往着自身的独立性,却又摆脱不了依赖性;有了一定的是非原则,自我控制能力却又较差;缺乏自觉性,又充满了反抗性;做事情有了一定的主见性,却又欠缺周全地考虑。这样的矛盾存在导致学生的思想起伏大、情感易冲动,加上他们的人生阅历尚浅,社会环境又非常得复杂,不良诱惑太多,教育就成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只有让学生明白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才能真正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4、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篇三: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我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幼儿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孩子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孩子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

最近,我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了《新时期师德修养》,通过学习,我对教师师德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但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

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

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 ,自觉遵守学校 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制学习心得体会

李鑫 我从事了二十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 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

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篇八:《法治学校创建实施方案》

大道完小创建法治学校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