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第一篇 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2015新股发行制度》

第12015年新股发行制度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的新规被视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迈向注册制过程中的重要一步,未来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包括审核理念、融资方式、发行节奏、发行价格及方式、约束机制等方面都更加市场化,是继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又一资本市场重大基础性制度的完善。

轮IPO暂停时间已超过了一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动向时刻牵动着市场的神经,投资者翘首期盼新的制度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影响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整体来看,本次《意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并有希望解决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的多项历史难题。

首先,遏制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金额长期困扰A股市场,企业乐于到资本市场融资高价圈钱,抑制了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本次《意见》强化了新股定价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申购数量等,从制度上确保定价的公开性。整个发行定价过程将受到社会监督,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参与报价的机构也将更为自身的报价行为负责。

同时,《意见》中还规定了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这条规定将促使投资者在报价时更多从企业的合理价值出发,挤出发行市场泡沫,有利于未来上市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针对被市场所诟病的企业上市后频繁业绩变脸问题,新规中强调了保荐机构的责任以及惩罚力度。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讲解,从审核制迈向注册制,作为监管机构的证监会角色发生了改变,从单向监管向市场化转变,监管层的职能不再是单纯的事前审核批准,而是更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本次《意见》中规定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在注册制下,加大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责任。

同时,新规要求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并设有较为严格的惩处力度,此举也是旨在加强对于拟上市企业的社会监督,使得投资者、机构等可预留较多的时间提前调研、反馈,以减少企业、承销商业绩造假的发生,体现了市场的公正性。

其三,抑制股东高价减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体现出市场公平性。

从以往的运作逻辑来看,粉饰业绩的目的是确保高发行价格,而高发行价格下,则便于股东可以高价减持套现,而随之的业绩变脸,则使得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市场陷入负能量循环。

在本次《意见》中,管理层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这使得发行人、承销商在粉饰业绩、推高发行价格的动力减弱,从制度上来解决中小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上所处的劣势地位,解决原来企业和承销商潜在的暗箱操作可能,使得发行价格向合理价值回归。

第2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讲解

过会即给批文,发行人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意见》规定,发行人过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即核准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选择时间窗口,核准文件有效期放宽至12个月。未来新股发行节奏有望由市场自主调节,从而实现一级和二级市场的供需平衡。

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意见》规定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进一步提前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点,以尽可能地给予社会各界足够多地时间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防患于未然。

《意见》还增加了对于承销商、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违约成本和惩罚力度。规定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IPO在审企业可申请先行发行公司债鼓励探索发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权形式或以股债结合的方式融资,这为优先股的推出预留了政策空间。

证监会审核期限缩短为三个月《意见》规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这条是此次意见稿非常重要的提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证监会三个月内审核期限是非常紧张的,这就使得证监会只有时间进行合规性审查,比如材料是否有缺,条件是否符合等。没有时间进行实质性审查,比如判断企业未来盈利趋势等。

进一步推进存量发行《意见》指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发行人应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

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约束破发与减持挂钩,这一规定的初衷可能更多的考虑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其实造成新股破发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发行市盈率过高,还有二级市场的走势波动等因素,所以我们认为这条规定略显严苛。另外,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当市场价低于发行价,而公司价值未能在二级市场得以体现时,其减持的意愿本身也是较低的。

另外,《意见》加强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约束惩罚力度,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提高公司大股东持股意向的透明度《意见》特别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股票,应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股东减持原因、该股东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提高公司大股东持股意向的透明度,明确潜在利空预期,有利于市场投资者对未来股价进行相应的预判。

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证券交易所将加强对相关当事人履行公开承诺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对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改革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新规下新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另外,这次改革对新股定价取消了

25%规则限制,此次意见稿仅对于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应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须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并细化了必要的提示内容。这一变化给之前因行业划分等原因导致个别新股发行市盈率被严重压制的现象不复存在。

扩大询价对象主体这部分内容《意见》相较征求意见稿重新做了修订,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10家,但不得多于2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不少于20家,但不得多于40家。网下发行股票筹资总额超过200亿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多于60家。有效报价人数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

《意见》减少了报价的机构投资者的数量,给予中小投资者更多的参与机会,另外,结合10%的剔除报价,由于有效投资者家数比较有限,所以每家可以拿到的股份数量较多,而且报高了价格就会被剔除,这样报价必然会往低报,这可以部分解决发行价过高的问题。

强化定价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制作定价过程及结果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开披露,审慎确定发行价格。信息披露遵循八字真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有利于建立发行人、主承销商及投资者之间的制衡和长效博弈机制,使得主承销商在发行时需要同时关注前端发行人与后端投资者的利益,从而缓解了过去定价时主承销商较多偏向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并有利于最终的合理定价。

调整网下配售比例,强化网下报价约束机制《意见》调整了网下配售的初始比例,增加了网下投资者的配售量。即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余下部分向网上投资者发售。既定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网上回拨股票。由于目前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不断增大,所以网下配售的比例也在相应的增加。

改进网上配售方式不完全的市值配售机制网上配售方式的规定,《意见》跟征求意见稿相比,做了大的改动,采取不完全的市值配售机制。除了按照持有非限售股票市值进行比例配售外,还会考虑申购资金量,是一种不完全的市值配售,不会引发过度抛售。而且在该机制下,预计能比较有效的抑制炒新行为。

网下配售向公募和社保基金倾斜,比例≥40%《意见》规定网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应优先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上述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投资者进行配售。监管层认为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背后代表的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而且公募基金和社保作为相对理性的报价群体,监管层提高其配售比例,也可能是出于对抑制发行三高现象会有所帮助的考虑。

调整网下网上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征求意见稿规定为15%);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征求意见稿规定为30%)。所以新规下回拨机制的启动不再取决于网上网下的相对中签率,而取决于网上中签率的高低,给予了中小投资者更多的参与机会。

强化新股配售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制作配售序及结果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开披露。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参与自主配售的条件、配售原则;自主配售结束后应披露配售结果,包括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及配售数额等,主承销商应说明自主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配售结果中列表公示。

发行人、主承销商、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及相关利益方存在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价格稳定的协议或约定的,发行人应在上市公告中予以披露。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进一步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具体地提示上述业绩下滑风险、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责情形的,不在此列。这条规定比征求意见稿时更为严厉,但估计未来每个承销报告都会提示业绩下滑风险,所以虽然看起来很严厉,但是操作性不强。

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约束炒新目前的新股首日停牌机制以首日开盘价和换手率为基准。虽然停牌时间和停牌次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炒新行为,但以开盘价为基准的监管方式很难从根本上抑制首日的爆炒行为。如果

将目前的规则应用到以发行价为停牌基准的话,首日收益率或许会大幅降低。

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发行人和承销商不得向发行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销商及上述人员的关联方配售股票。发行人和承销商不得采取操纵新股价格、暗箱操作或其他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不得采取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但不向其配售股票的行为;不得通过自主配售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证券业协会应制定自律规则,规范路演推介、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披露、承销商自主配售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信息披露的深化信息披露的八字真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三条红线不能碰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

第3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1)一级市场风险不体现

打新族没有风险,发行人没有风险,承销人没有风险,所有的市场风险全部集中在二级市场上,一、二级市场上的风险不对称。核准制下政府通过控制发行节奏和规模调控市场供求关系,事实上消除了发行失败风险;企业和承销人只有发与不发的决策权,没有发行价格的控制权,市场不好时即使愿意承受高资金成本发行股票融资也不可能。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一、二级市场上价差的存在是一种合理现象。发行者、保荐机构为了保证发行成功,通常会将发行价格定得略低于二级市场的预测价格。但这种价差是否出现取决于对未来二级市场价格预测的准确性,因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市场上资金分布的不均匀,导致新股筹码过分集中,二级市场上新股交易价格完全被操控,导致打新几乎没有风险。

2)资金优先,机会不等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现行发行制度在分派网上、网下申购比例后,有资格投资者分别在网上、网下两个平台上开展股票申购。由于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之间资本实力的巨大差距,导致了事实上不同投资者之间的机会不均。看似公开的抽签方式由于资本规模差异导致了事实上的不公,资本实力雄厚者获得了更多的申购中签机会。散户中签机会十分渺茫。缺少对申购上限的限制规定,现行发行制度对新股的分配是给予资本平等权,而不是给予投资者个体平等权。

第4改革新股发行制度

目前新股发行机制出了一些问题,关键是要尽快改变,而不是停止发新股,否则股票市场存在就没有意义了,但如何改革?管理层的步伐和内容一直缓慢而缺乏创新,故造成了目前市场各项问题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站在这个角度分析,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制度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很多,管理层也不应采取拖的战术,让新股发行制度成为少数人暴富的温床!

目前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

一:新股高价发行,这其中制约机制不够,投行希望高价发行,以获得高额提成,上市公司大股东希望高价发行,以获得更高的融资,但制约这种高价发行只有一些询价机构的报价,如果这其中有帮忙资金,不排除高价股的诞生,如果再有资金恶炒,场内的中小投资者很容易出现严重亏损,这方面海普瑞等已经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建议大幅增加询价机构数量,原则上谁报高价,就把认购的股份给予其认购的上限。决不能出现报完高价不认购的混乱局面出现。同时改变投行按价格百分比提成的盈利模式,而是按照发行规模固定范围提取。

二:所有解禁股在新股全部发行后立即流通,设计个三年流通毫无意义,由于这个机制的存在,部分大股东勾结一些炒作资金,利用三年的禁售期将股价炒到高位,然后高位出货,对于证券市场构成长远危害,既然三年后可以卖,为什么不能立即,卖,本来这项规定是为了减少对股价的冲击,实际上是适得其反,加剧了股票短期供不应求的局面,反而变成了制造高价新股的温床!

三:既然发行价市场化了,核准制也要变为市场化,够资格的就上,不存在发审委这个机构,区区几十个人,凭什么决定企业是否上市?这其中难免会滋生腐败,暗箱操作,不是一些造假公司已经堂而皇之登陆创业板,中小板了吗?所有企业都可以递交上市申请,然后根据给股东的真金白银的回报高低排队,回报高的先上市,回报低的继续排队,已经上市的,回报低的,业绩亏损的,迅速退市,这样优胜劣汰,才会使绩优股,高分红股票大行其道,投资者才敢于中长期持有,如此A股市场咋能不出现长期牛市呢?

四:在发行股权安排上,流通股股东用的是真金白银,大股东用的是固定资产,在发行比例上,应该大股东的股份采取折价计算,而现在的情况是大股东用几千万的资产换来50-80%的股份,流通股股东用几亿元换来10-30%的股份,只要能上市,大股东立即身价倍增,这种不公平的机制是中小股东亏损的重要原因,也是企业打破头要上市的核心要素,既可以跻身亿万富豪俱乐部,又可以借到一笔永远不用支付的无息贷款,还可以高价卖出解禁,低价买回渔利,好事全让大股东占了,管理层发审委成了财神爷,对应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就成了龟孙子,投资者变成了制度的牺牲品,那个傻子没完没了的把钱会送给这个吃人的市场?

新股要发,既要优中选优,还要考虑市场承受力,涸泽而渔不是好办法,融资世界第一,涨幅倒数世界第三,本身说明市场新股泛滥,这方面管理层应该尊重客观规律,让管理层自己放弃部分自己手中的审批新股发行的权利,问题的难度很大,所以指望问题能快速解决,笔者不抱太大希望!

第二篇 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2016新股发行规则》

2016新股发行规则

从2016年开始,A股新股发行将按新规申购,主要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投资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购,中签之后才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2016年新股申购条件:

1、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进行配售,而且不用预缴款,相当于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机会申购新股,但是中签率会更低。

2、三次中签不缴款挨罚调整后的规则,增加了“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后不缴款,6个月内不能参与打新”的惩戒性措施。

3、低风险高收益一去不复返。新政规定,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定价,新股发行完全市场化定价,这意味着即使中签新股,完全有破发可能,新股无风险12%收益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 2016年新股申购流程规则:

1、申购时间:股票交易时间不同,股票交易时间是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申购新股的话,只要在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3:00,提交委托都可以。上班族可利用中午的时间申购。

2、撤单:股票交易在委托后只要未成交都可以撤单,申购新股的委托是不可以撤单的。申购后申购的资金份额就冻结了。

3、申购机会:每个账户对单个新股只能申购1次,不能重复申购。每支新股都有“申购上限”包括数量上限和资金上限。比如说,你有50万用于打新股,当天只有1支新股可申购,申购上限为30万元,那么只用一个账户的话,就只能申购1次,多出的20万元只能另行安排。

4、中签号:中签公布时间T 2,如7月17号申购,19号晚上就可以在证券账户上查到是否中签,如果中签,你的持仓中就会看到中签的股票及数量,如果没有中签,持仓中冻结的申购份额就消失了。

5、回款:回款时间是T 3,如:17号申购新股冻结的资金会在19号晚上中签公布后回到证券账户中,20号上午开市就可以在余额中看到,当时就可以银证转账去银行。

第三篇 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新股申购新规与技巧》

新股申购新规与技巧

前言:由于新股开盘价99%都高于申购价,而申购新股不需要任何交易成本,如果策略得当,每年收益可以超过10%, 因此,打新股几乎为没有风险的理财投资方式,那么如何申购新股呢?

2014年新股重启,伴随着新一轮发行制度的改革。相比以往,新股申购的规则发生了不少改变。对于有意打新股的投资者,首先需要弄清楚新的“玩法”。此外,在密集新股的发行之下,若能找到申购新股最优申购策略,无疑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方便投资者顺利申购新股,我们集中收集了投资者有关网上申购业务的问题,进行解答,详解新股申购新规,敬请投资者关注。

问:按市值申购与以往的市值配售、资金申购主要差别在哪里?

答: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和缴纳足额的资金,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网上发行申购实施办法》,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持有市值是什么?市值配售包括的证券种类有哪些?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答: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

问:网上申购数量受到哪些限制?

答: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必须足额缴款。

问:投资者如有多个证券账户,应如何申购新股?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BR

>答: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有多个账户的投资者,其持有市值将合并计算。

问: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吗?申购资金可以重复使用吗?

答: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当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重复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但申购资金不能重复使用,投资者对一只股票进行有效申购后,相应资金即被冻结,这部分资金不能再用于其他新股的申购,若还要申购其他新股,则还需使用与其他所申购新股数量相匹配的资金进行申购。

问: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万元,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

答: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

按市值申购的流程举例如下: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定于T日在深交所进行网上申购,网上发行量分别为5000万股和2000万股,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分别为5万股和2万股,发行价格都为10元。 T-2日,按照新办法,只有投资者至少拥有1万元市值的股票,才能够获得对应额度新股申购的权利。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收市后,投资者张某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股份在前20个交易日(包括当天)的每日平均市值为20.9万元,则张某能够获配4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新股41×500=20500股。这一可申购额度少于甲公司的5万股申购上限,超过了乙公司的2万股申购上限。因此,张某最多只能申购甲公司20500股,乙公司20000股,超过部分为无效申购。

T日,网上申购。张某向资金账户内足额存入了405000元,然后在交易时间内向深交所申购了甲公司20500股和乙公司20000股新股。

T 2日,公布中签率、中签号

T 3日,未中签资金全部解冻

注意:以上T N日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顺延

打新技巧

三锦囊助你淘金新股

对于投资者而言,申购新股并不是申购了就一定可以买到,因此如何提高打新的成功率十分关键。而即便中签之后,在什么时候卖票也十分关键。因此,掌握一定的打新技巧,对于提高新股投资的收益很有帮助。

锦囊一做好准备重点出击

很多投资者打新股很盲目,打新完全当做买彩票,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分析师指出,投资者可从[中财网新股在线]的新股申购一栏了解近期新股发行的详细信息。如发行日期、申购代码、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价、申购上限、市盈率以及该股所属的行业。对同期发行的新股充分了解和比较后,就可以制订打新策略。

锦囊二不赶热闹中签率更高

当出现两只以上新股同时上网发行时,应优先考虑冷门股,人少的地方中签的机会可能更高些。此外,投资者可集中资金出击一只新股如果同时发行3只新股,就应该选准一只全仓进行申购,以提高中签率。选择合理下单时间。最好选择中间时间段来申购,如选择上午10∶00-11∶00和下午1∶30-2∶30之间下单。这期间还有排队等候的时间。

锦囊三看准时机卖个好价钱

上市首日暴涨暴跌,是此前新股备受市场诟病的主要原因。新规中,沪深交易所均要求,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上下20%,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另据上交所规定,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

为了平抑新股首日价格,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因此,对于一些质地较好的股票,机构当日抢到足够筹码的可能性降低,上市后几个交易日的走势可能成为观察有无机构大举介入的时机。因此,对于中了签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应该改变以往那种中签后上市第一天就抛出的习惯,对于质地和走势较好的新股,可多观察几天寻机出手。

请问新股申购时有何技巧能提高中签率?

2014-02-16 17:55匿名 分类:股票 | 浏览 62381 次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商业

分享到:

举报| 2014-02-18 12:28网友采纳

热心网友

中签技巧一: 下午1点半~2点之间下单 在摇新族中,经常流行着一种说法,说申购时间与中签率有着一定的关系。事实上,由于电脑抽号具有随机性,中签号码在整体

上是均匀分布的,不过从概率上来说,当数字处于中间区域时,中签的几率最大。要使申购号码处于中间区域,需捕捉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大的机构投资者下单的动向。就以往的情况看,下午是机构投资者下单的高峰期。如果要想使申购号码处于中间区域,则在下午1点半~2点之间下单比较合适。 中签技巧二: 选股避小逐大避热就冷 今年以来,市场时常出现5~6只新股同时发行的情况。对于散户投资者来说,集中资金、保证中签率是首要选择。 第一,避开先发股,集中资金打后发股。在网上募集资金规模差不多的情况下,先发股往往比较热,聚集的资金较多,中签率较低;后发股聚集的资金相对较少,中签率明显高于先发股。 第二,避开小盘股,集中资金打大盘股。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大,能够获取市场平均中签率,因而选股标准是新股所能获得的收益率。而散户应与机构投资者错开,专心打盘大、行业市盈率低的新股。通常来说,大盘股中签率要高于小盘股,而小盘股上市后的涨幅通常高于大盘股。 中签技巧三: 散户打新股要持之以恒 尽管对资金量较小的散户而言,在申购某一只具体的新股时,中签情况存在很大的偶然性,打新股的收益看起来似乎取决于运气,但事实上,从概率上讲,散户和机构投资者的中签几率是一样的。 散户和机构投资者的差别在于,机构的资金量大,能够保证在每只新股中获取接近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率,而对散户而言,则不确定性较大,中签几率可能远远超过平均水平,也可能为零。 不过,如果散户能持之以恒地打新股,不要因几次失败而轻易放弃,收益水平也可以不断接近平均水平,运气好的话,还可能获取超额收益。 中签技巧四: 凑足资金能提高中签率 对不同新股而言,当申购资金达到一定数目时,中签率就会有保障,以工商银行为例,85、35、16三个末二位数,保证在任何100个连续的申购号码中,都至少有3个中签号。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达31.2万元(工行每股发行价格为3.12元),就可以申购100个号,保证获取3个中签号码。因此在事先约定好如何分割收益的情况下,散户也可齐集亲朋好友的资金一起打新股,以获取平均的收益率。上海交易所上市的新股要求最低申购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在深圳交易所发行的新股每申购500股才能获取一个号码。不过投资者应注意,就一只新股而言,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例如,当申购兴业银行时,申购价为15.98元,如果投资者的证券资金账户上有15.5万元,能申购9个号码,如果再筹集4800元就可以申购10个号码,中签的可能就要高一些

第四篇 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新股申购新规与技巧(2016年新规)》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新股申购新规与技巧(2016年更新版)

前言:由于新股开盘价99%都高于申购价,而申购新股不需要任何交易成本,如果策略得当,每年收益可以超过10%, 因此,打新股几乎为没有风险的理财投资方式,那么如何申购新股呢?

2015年11月在股灾之后新股再度重启,伴随着新一轮发行制度的改革。2016新股新“玩法”有什么要点?此外,在密集新股的发行之下,若能找到申购新股最优申购策略,无疑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方便投资者顺利申购新股,我们集中收集了投资者有关网上申购业务的问题,进行解答,详解新股申购新规,敬请投资者关注。

■问:2015年11月在股灾之后重启IPO新股申购,,有哪些在2016年起执行的新规 ?

一是针对巨额打新资金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二是突出发行审核重点,调整发行监管方式,严格执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将审慎监管条件改为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简化程序,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

四是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要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五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

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承诺,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出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监管办法。新股中签后多久上市

证监会释疑为何取消资金申购称,现行制度造成巨资冻结,2015年6月初,25只新股冻结资金峰值5.69万亿元;如果取消,仅需缴纳414亿元。

同时为了约束投资者获得配售后不足额缴款,新规规定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后不缴款,6个月内不能参与打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新规从2016年开始执行,2015年12月发行的新股,还是按现行规定执行,需要缴款并冻结资金。

■问:什么是按市值申购?

答: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或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网上发行申购实施办法》,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持有市值是什么?市值配售包括的证券种类有哪些?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答: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

债券或其他证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

■问:网上申购数量受到哪些限制?

答: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

■问:投资者如有多个证券账户,应如何申购新股?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答: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有多个账户的投资者,其持有市值将合并计算。

■问: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吗?申购资金可以重复使用吗?

答: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当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重复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但申购资金不能重复使用。

■问: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万元,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

答: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

按市值申购的流程举例如下: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定于T日在深交所进行网上申购,网上发行量分别为5000万股和2000万股,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分别为5万股和2万股,发行价格都为10元。

T-2日,按照新办法,只有投资者至少拥有1万元市值的股票,才能够获得对应额度新股申购的权利。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收市后,投资者张某持有深市非

限售A股股份在前20个交易日(包括当天)的每日平均市值为20.9万元,则张某能够获配4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新股41×500=20500股。这一可申购额度少于甲公司的5万股申购上限,超过了乙公司的2万股申购上限。因此,张某最多只能申购甲公司20500股,乙公司20000股,超过部分为无效申购。 T日,网上申购。根据市值申购,无须缴款。

T 2日,公布中签率、中签号

T 3日,如中签,按中签多少缴款。

注意:以上T N日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顺延

打新技巧

三锦囊助你淘金新股

对于投资者而言,申购新股并不是申购了就一定可以买到,因此如何提高打新的成功率十分关键。而即便中签之后,在什么时候卖票也十分关键。因此,掌握一定的打新技巧,对于提高新股投资的收益很有帮助。

锦囊一做好准备重点出击

很多投资者打新股很盲目,打新完全当做买彩票,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分析师指出,投资者可从[中财网新股在线]的新股申购一栏了解近期新股发行的详细信息。如发行日期、申购代码、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价、申购上限、市盈率以及该股所属的行业。对同期发行的新股充分了解和比较后,就可以制订打新策略。

锦囊二不赶热闹中签率更高

当出现两只以上新股同时上网发行时,应优先考虑冷门股,人少的地方中签的机会可能更高些。此外,投资者可集中资金出击一只新股如果同时发行3只新股,就应该选准一只全仓进行申购,以提高中签率。选择合理下单时间。最好选择中间时间段来申购,如选择上午10∶00-11∶00和下午1∶30-2∶30之间下单。这期间还有排队等候的时间。

锦囊三看准时机卖个好价钱

上市首日暴涨暴跌,是此前新股备受市场诟病的主要原因。新规中,沪深交易所均要求,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上下20%,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另据上交所规定,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

为了平抑新股首日价格,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因此,对于一些质地较好的股票,机构当日抢到足够筹码的可能性降低,上市后几个交易日的走势可能成为观察有无机构大举介入的时机。因此,对于中了签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应该改变以往那种中签后上市第一天就抛出的习惯,对于质地和走势较好的新股,可多观察几天寻机出手。